《过年防贼》特别报道昨天出街后,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市民刘女士特意打来电话,述说了自己先后三次被偷盗的经历及感受,以警世人,又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我是一名被小偷偷过三次钱包的女士(自行车和摩托车被盗暂且不谈)。
第一次被偷时,我还在一家公司里做财务工作,那时我的钱包是和钥匙连在一起的,钱包一丢,所有的钥匙都得换,那一次,直到所有的证件全部补办,所有的锁全部换过以后,眼泪才算停止。那次以后,我比原来更小心谨慎了。
但无论怎样小心谨慎,小偷总能乘虚而入。第二次,在去学校交学费的公共汽车上被小偷光顾了,这次还搭上了自己心爱的背袋,因为这个小偷不光凭智慧和技术,而且动用刀子。跺足捶胸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去补办所有证、卡的体验却令我更痛苦。我多么希望小偷能够奇迹般地将证卡还给我啊。
第三次,到药店给老父买了药,然后直奔邮局,汗流浃背中填写包裹单、给包裹封包,忙完一切,将肩上的背袋拿到面前准备掏钱付邮费时,只见包已大开,一摸袋内果然空了。
晚上是在朋友的搀扶下回宿舍的,想到又要去补办那些要命的证、卡,我的头皮发麻,脑袋变大。
不久,一远方朋友获知此事后,讲了自己在国外被偷的经历以安慰我,但他说,国外的小偷都是只拿现金,其他的证卡都会按身份证或旅馆的住址寄回本人的。后又向我一在国外留学的老师求证,他也证实确有其事。
因此,深夜提笔,强烈呼吁小偷们也该给自己定一点行业准则。所谓盗亦有道,既然小偷这个行业“久盛不衰”,就该给众偷们也立个规矩:偷到钱包后,只拿其中现金以及能够取得的有价的东西,至于证、卡等东西请按身份证上的地址寄还本人。小偷也要早日与“国际接轨”。偷了人家的钱,已经偷走了人家的欢乐,不要再把无穷无尽的办证、卡和挂失的烦恼留给人家吧。(整理/新快报记者张文敏)(来源: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