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鸡年无春,不宜结婚”等缺乏科学依据的民间说法影响,新人争在鸡年前结婚的狂潮给各地婚姻登记中心带来巨大。国家民政部透露,正在酝酿对登记新人实行限量的制度:根据各登记处的平均工作量来规定“座位数”。一旦实行,所谓的“好日子”也不能享受到特殊政策。这样一来,迫使新人错开时段,避免“一窝蜂”或“冷清清”。(2月2日《劳动报》)
结婚登记也搞限额,这真是个馊主意。如果登记处工作人员一天只能登记100对新人,那第101对新人就不能在那一天结婚了。那么,我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不就在这对新人身上落空了吗?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公民的婚姻是民间的行为,公共权力并没有过多介入,只须履行一道登记的法律手续即可。保证公民及时登记是婚姻自由题中之义。如果根据各登记处的平均工作量来规定“座位数”,在结婚高峰期,势必会有一些新人不能及时登记结婚。这和家长反对儿女结婚有什么分别呢?因此,这种结婚限额登记,实质是在搞结婚“计划经济”,是政府动用公共权力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
在民间,很多日子被赋予了不同的涵义。公民结婚登记挑日子,是正常的心理反映——谁不想挑个良辰吉日呢?但一年之中好日子是有限的,试图让新人错开时段,根本就行不通。不论“鸡年无春,不宜结婚”这种说法多么不科学,也不论这些新人们多么的不理性,他们选择在此时结婚是自主选择,旁人和公共权力应该尊重。
至于蜂拥而来的新人让工作人员加班加点,“连口水都来不及喝”,是登记机关必须忍受的不便。用限额登记手段迫使新人错开时段,这是一种管理上的偷懒。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方便”,而漠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稿源:红网)(作者:柳长盛)(编辑:闵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