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决策地产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在受访的潜在购房者中,有49.3%的人群认为南京的“房价过高,难以承受”;有50.7%的人群认为南京的“房价偏高,勉强可以承受”;认为南京目前“房价适中”、“偏低”的人群比例为0%(见《江南时报》1月28日)。
公众对房价的合理程度认同率为0,这是一个值得政府和社会迫切注意的现象。当公众对房价的合理程度认同率为0的时候,在笔者看来,这不但损害并恶化了普通市民阶层的福利境遇,而且表明公众已经对房价的公平程度失去了耐心。通过最近有关房价的讨论我们不难看出,房价暴涨的成本已经转嫁到普通市民身上,并且从全国范围来看,住房建设的高速增长并不只是出现在收入和投资水平高的北京和上海,而是出现在全国范围内。房价上涨,房屋需求越来越带有投机性质,银行系统参与房地产业的程度迅速提高,这一切都为房地产业敲响了警钟。中国房地产业上次发生崩溃的时间是在8年前,那次崩溃给银行增加了大量不良贷款。有研究者指出,目前大约17%的新增银行贷款与房地产有关。
面对如此现实,笔者以为,公众对房价的合理程度认同率为0就需要政府采取有效的公共政策进行支持。因为公共政策不仅要合乎法律程序,而且要合乎社会价值的取向标准。从公共政策的来源看,公共政策来源于解决政策问题,政策问题来源于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公共政策所要解决的是大多数人所面临的问题,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其价值取向。从公共政策的本质来看,公共政策作为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的政
府产品,是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因而其本质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这一本质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内容的合法性。社会的发展和道德取向总是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促进大多数人的发展,因为每一个政府为维护其合法性都不得不考虑大多数民众的利益。作为政府权威输出的公共政策,还必须关注社会公平问题,从平等、自由和机会公正平等的原则出发,除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外,还应考虑或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就房地产行业来说,由于“经济人”本性的使然,使其在考虑和决定问题时目光有时会是局限和短视的,只能看到或想到与自己相关的事物,因而往往会从自身的角度考虑问题作出选择,不能也不可能总是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因而在其逐利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侵犯公共的、社会的长远发展利益,影响社会的长久和持续发展,而政府的政策则应及时对此作出反应,不能默许或纵容了这种行为,从而实现公共政策追求公共利益的目标。
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马太效应”,使社会资源的分配进一步聚集于强势群体的手中,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越弱。而弱势群体是最先也是最强烈地感受到了社会改革的成本与代价,于是庞大的弱势群体队伍中就形成了巨大的社会风险隐患。这极易因“水桶效应”而成为社会动荡的“火药桶”,构成了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政府坚定地将弱势群体的福利保障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的甚至首要的价值导向。对房价的认同率为0,也要求政府把普通公众的利益放在公共政策的重要价值导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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