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陈文
试图与贼的对话经历了一次次的失败后,在一个街边摆摊的小贩的牵线搭桥下,记者在一家昏暗的小酒吧里见到了自称“老王”的年轻人。
“老王”年仅21岁,可是据他自己说干小偷这行已经有5年了。17岁那年因生活所迫,在菜市场里偷了一回钱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偷儿”生涯,只要能找钱,什么都可以偷。已经算是老行家了,可他不承认自己是贼,因为行窃是“被迫”的。
“不愿意做贼,所以不是贼”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多大了?我想知道,你家里的情况好吗?
“老王”(以下简称“王”):21,家里不可能好,很穷。其实我们还算好的,不是最穷的,我们靠近镇子里。我爸很早就死了,我妈和我们那一个男人好了。
记:那不是很好吗,生活应该有照应呀?
王:他们的关系总是怪怪的,老吵架。有一天,我到附近玩,看见人家挂在外面的军装,觉得很喜欢,就穿上了。没想到被别人看见了,就说我偷军装,还告诉了家里。
记:这是你开始这一行的原因吗?王:不知道,可能有一点。
记:除了这行,难道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吗?
王:你是说做贼吗?(记者点点头)我认为我不是贼。虽然我做过,但我心中是不愿意的,只要我心中是不乐意的,就不能算。
记:你是被迫的?
王:(沉默了一会)应该没有。但是我觉得不能全怨我。
“为买煤取暖第一次偷盗”
记:你是怎样走到这一步的?
王:穿人家军装后,人人都知道我偷了东西。我妈那个男的总是斜着眼睛看我。后来,我妈就住到他们家了,我和妹妹在家,因为没有钱,吃得很差,经常白开水就着馍。(再一次强调)钱真的很少。
记:你妈妈不管你们?
王:她没工作,钱也不多。有一年,好像是香港回归那年,冬天特别冷,(我们)想买点煤取暖,可钱不够,后来我就在菜市场拿了别人的钱,结果被人发现了,我就把钱藏到一堆草里。他们怎么打我我都不说。
记:如果说了呢?
王:那就完了,我妹还在家等我呢。后来他们没找到证据,就算完事了。等到没人了,晚上我就悄悄把钱拿了。煤买了,在床上躺了两天。后来觉得这样不行,只好跟别人出来。先是到兰州,然后到西安、郑州、长沙,然后是广州。
“我比较像《天下无贼》的傻根”
记:回去过吗。王:没有,都是在外边过的年。记:你难道不害怕吗?
王:我好像从来不害怕,一般我们几个人,都是我做接应,直接去做的不是特别多。我现在帮忙看一个小店,卖点杂货,开始的时候他们把搞来的烟酒什么的放在我店里,后来我害怕查出来,就不让放了。最早做这行的时候根本没意识,不像电影里面说的有组织有团伙,还训练什么的。公共汽车我不去,就是顺手牵羊什么的。现在基本上都不干了。
记:那你妹妹呢?你不回去和她一起过年?
王:我给她寄钱。我还没条件回去过年。
记:你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王:我看店挣来的钱,留着自己花,额外‘挣’的钱就寄回去。以后钱够了,就回去开个店。我实话给你讲,只要能有饭吃饱,不挨冻,没人会去偷的。我最担心的是我妹妹。
记:你看了《天下无贼》吗?
王:(笑了)看了,我觉得我比较像傻根。
记:你觉得你和他们(贼)是不同的?
王:唔,我实际上是属于临时的是吧,我和他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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