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5时,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只有一个议题的会议足足开了1个小时。《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在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时,两位代表提出了一个词的修改意见。
此次省人代会的议程有一项选举,为此,主席团会议制定了《选举办法(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选举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渭南团两位代表提出,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5条规定,应为“补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到底是“补选”还是“选举”?多个主席团成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其间,工作人员还找来《组织法》。由于该文字的表述是为了精益求精,并不影响大会的选举,因此有主席团成员表示对《办法(草案)》不作修改,请有关主席团成员回团做好对代表的解释工作。对此,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建国有“不同意见”。他表示,人代会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代表说的有法律依据,就应该采纳修改意见。主席团常务主席袁纯清也表示,虽然只有少数几个代表提出来,但只要提的有道理,就应该采纳。
在一番热烈的讨论中,时间已不知不觉地过去1个小时。为了这一个词修不修改,62位主席团成员竟如此讨论。在省人代会上,民主的印记随处可见。本报记者 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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