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日,制造衡阳县“2.3”故意杀人劫持人质案的犯罪嫌疑人吴光明被警方依法逮捕。此前,吴光明被抓获归案,人质被成功解救。
2月3日晚11时许,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该县金兰镇街上,一名犯罪嫌疑人持刀将一中巴车司机砍伤,并将该车售票员砍成重伤,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畏罪潜逃。接报后,警方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沿着案犯可能潜逃的方向追捕并通知周边派出所上路围堵。半小时后,110指挥中心又接到一男子求助电话,声称其在金兰中学附近一居民宅中受围困,要求解救。该局刑警迅速赶到求助地点,发现一男子手持匕首对准一名15岁左右女孩颈部。经辩认,该男子正是刺伤中巴车司机及售票员的人。该男子声称要求警方派专车并由其刺伤的中巴车司机驾驶送其回祁阳,否则就要伤及女孩。为确保人质安全,稳住犯罪嫌疑人,专案民警决定答应派专车送犯罪嫌疑人回祁阳,并与祁东县公安局、祁阳县公安局取得联系,请求两地警方沿路设卡,支持配合解救人质。警方几次设卡堵截,均没有机会解救人质。最终在2月4日下午3时许,在祁阳县马安岭乡一小市场内,办案民警趁其不备将其车门打开,将其抓获,并成功解救人质。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吴光明对故意杀人、劫持人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光明,男,29岁,祁阳县人。2月3日18时许,吴光明从广东乘坐火车到达衡阳市后,本应搭乘至祁阳的客车而误乘了到金兰镇的车。当晚8时许,吴光明到金兰镇后,在要求该车送其回祁阳或退其15元车费未果的情况下,将气发泄到售票员和司机身上,将他们刺伤,并逃到金兰中学附近一居民家中,劫持一名15岁的女孩做人质,以要胁其家人送他回祁阳。(黄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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