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柏林2月15日电设在德国施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15日裁定,英国在处理本国两名维权者因指责麦当劳出售“不健康食品”而获罪的案件中,未能保证审判公正无偏,应给予他们一定数量的赔偿。
该法院裁定,英国政府应赔偿海伦·斯蒂尔2万欧元(约合2.55万美元),赔偿达维·莫里斯1.5万欧元(1.91万美元),此案47311.17欧元(60369.05美元)的审理费用由英国政府承担,英国法庭还应重审此案。
法院在判决书中说:“法庭认为,(英国)拒绝满足这两人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求,是剥夺他们有效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机会,导致他们与麦当劳进行法律交锋时遭受不平等待遇,这是不可接受的。”
法院在此基础上认定,英国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关于审判公正的规定。
判决书还认定,英国当局1997年有关此案的裁决剥夺了斯蒂尔和莫里斯依据《欧洲公约》应当享有的言论自由权。
斯蒂尔和莫里斯于1984年在伦敦散发题为《麦当劳怎么了》的传单,指责美国连锁快餐业巨头麦当劳公司出售“不健康食品”和利用儿童进行广告宣传。
由此引发的“麦当劳诽谤案”堪称英国司法史上最旷日持久的一个案例:法庭听证持续了313天,最终陈词用了8个星期,陪审团审议用了6个月。最终,英国高等法院法官罗杰·贝尔于1997年裁定,传单中的指责大多失实。
贝尔当时判决斯蒂尔和莫里斯各向麦当劳赔偿6万英镑(11.33万美元),后来减至4万英镑(7.55万美元)。但现年39岁的斯蒂尔和50岁的莫里斯均为失业人员,一直没有偿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