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莫斯科2月15日电(记者 魏忠杰)在《京都议定书》16日正式生效之际,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于15日向政府提交了有关实施该议定书的综合性计划。
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专家加夫里洛夫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该计划包括俄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一些具体义务并规定,俄应在2005年第二季度开始之前制定出确保《京都议定书》实施,以及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开展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的相关法令。
他说,在俄罗斯的中期规划中并不打算对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作硬性限制。至于2008年之后政府如何对待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则要根据俄实施《京都议定书》最初几年的情况而定。
根据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提出的计划,俄实施《京都议定书》的重要步骤是对供暖管道进行维修和改造。此外,俄为实施该议定书而采取的措施还包括对甲烷加以利用、对固体生活废物进行保存与处理、植树造林和促进森林的自然恢复等。
加夫里洛夫说,在2008年到2012年间,即《京都议定书》实施的第一阶段,俄实施该议定书不会影响本国经济发展。他认为,对工业生产实行环保限制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并没有什么联系。据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预测,即使俄经济发展中能源需求达到最高值,2012年俄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不会超过1990年的水平。
这位专家同时指出,俄在批准《京都议定书》时就曾声明,俄在2012年后是否参加《京都议定书》并承担相关的义务将取决于今后的谈判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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