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2月17日电 (杨守勇、白瑞理)辽宁省阜新集团公司“2·14”瓦斯爆炸重大事故发生后,2月17日,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并特别提出高度重视验收复工煤矿企业,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防止煤矿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河北省安委会的紧急通知说,各产煤市安监部门、煤矿企业应当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全力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煤矿企业必须坚决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各生产矿井严格按矿井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一切形式的“超能力”生产现象;在煤矿井下防治水方面,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方针,确保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
据介绍,河北这次煤矿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瓦斯治理和防治水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没有制定和落实相应措施的煤矿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特别强调,要重视节后复工煤矿企业的检查验收,对每个企业的复工验收,严格按复工措施逐项逐条落实,责任到人,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
河北省安委会有关负责人说,河北是我国重要的煤炭产地之一,煤矿企业是河北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领域。近年来,虽然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但仍时有矿难发生。特别是辽宁这次特别重大矿难发生后,河北将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