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当庭否认行窃
治保员张世国为擒小偷被捅伤大腿,住院一个月,花去上万元医药费。而在昨天,嫌疑人在法庭上当庭否认行窃行为,令张世国颇为担心无法索赔。
“我抓小偷受伤,算不算工伤?如果小偷没有被判刑,谁来赔偿我?”张世国昨日伤心地说自己当初见义勇为,现在却感到“流血又流泪”。
上班捉贼遇刺
去年8月19日下午,张世国和同事包某在南坪长途汽车站附近巡逻。其间,两人发现有两个穿白色运动装的男子行迹可疑,于是紧跟其后。
当两人跟至南坪饭店时,张世国发现其中一个戴眼镜的高大男子用雨伞做掩护,掏出镊子伸进一个正在打手机的中年女子的挎包……张世国冲上去拍那人的肩膀,哪知那人反应很快,竟将镊子与雨伞往地上一扔,夺路欲逃,被张世国扭住不放。另一同伙慌乱中逃走。
这时包某也冲过来帮忙。由于对方高大强壮,而且拿出了刀,扭打中,张世国抓住男子所窃钱包。被盗女子猛然醒悟,喊道“我的钱包,我的卡!”边喊边从张世国手中拿走钱包消失在人群中。
突然,张世国感到大腿一阵剧痛,无力地倒在地上。小偷见状马上逃走,包某急忙将张世国送去医院。
见义勇为受奖
凭借扭打中张世国抓下的小偷腰包里的手机,警方很快找到了盗窃嫌疑人李洪。
经查,李洪曾因盗窃在北碚被刑拘并在五年以内再次犯案。昨天,公诉机关以李洪扒窃行凶,涉嫌抢劫罪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而受伤的张世国被送进南岸区第五人民医院后,被诊断为:左股动脉横断,左股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
昏迷一天后,张世国终于醒来。身为两个孩子父亲的张世国,此时不禁为自己的医药费担忧起来。住院22天以后,张世国拖着仍在隐隐作痛的左脚走出医院。这时,他已花去医药费上万元。
今年1月25日,张世国得到一张南岸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奖状,并得到3000元奖金。张世国在感到欣慰的同时,心里却并不轻松:自己左腿受伤不能上班,妻子收入也低。3000元钱对他的家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
嫌犯当庭抵赖
在昨天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证人证词、证据面前,被告人李洪竟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在旁边看别人行窃,自己并未参与。
张世国原以为向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可以挽回自己的部分损失。谁知嫌疑人竟当庭抵赖。“连扒窃都不承认,还怎么向小偷索赔?”张世国走出法庭时忧心忡忡。
据了解,张世国工作所在的单位是南岸区出租车行业治保会。这是一个群众性的治安自治组织,成立于2003年4月29日,主要是维护出租车从业人员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出管办曾授牌。
该治保会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张世国是单位聘用的治保员,刚上班三个月。治保员捉贼受伤,算不算工伤?对此,治保会没有明确说法。
张世国说,他现在也没了主意,只有等案子判决了再说。他还说,像他一样的治保队员,在全市数以百计,真不知道他们如果受了伤,又该怎么办。
可获双重救济
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周永强律师说,在履行职务期间因工受伤,都应属于工伤。受伤者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等级鉴定,然后根据工伤等级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张世国巡逻时发现小偷,在扭送其到公安机关时被刺伤,理应属于工伤,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张世国可以得到双重救济:一是向刺伤他的小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取经济赔偿;二是由用人单位兑现工伤待遇。当两者不矛盾时,即可获得双重补偿。
如果南岸区出租车行会治保会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没有兑现张世国工伤待遇的能力,就应由其管理机构来兑现。
同时,张世国勇擒小偷属于见义勇为行为,还可要求受伤时的受益人给予补偿。从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的,赔偿权利人可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只是该案中被盗的中年女子已无处找寻,所以张世国已无法向她请求补偿。记者易守华实习生邹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