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美国总统布什18日签署了一项旨在限制集体诉讼的法案。
布什在白宫举行的签署仪式上说,《2005年集体诉讼公平法》标志着美国在结束其“诉讼文化”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有助于减少轻率的法案诉讼,恢复美国法律制度的平衡。
布什说,集体诉讼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使美国的法律制度更有效率,保证受害人获得相应的赔偿,但集体诉讼也可能被人利用以获取个人利益。
原告的律师会选择能够获得最大赔偿的州的法院进行起诉。多数情况下,原告律师获得巨额报酬,而原告本人得到的只是被起诉公司提供的值不了多少钱的优惠券。
根据新的法律,只有第一被告和三分之一以上的原告均来自同一个州时,一起索赔额达到或超过500万美元的集体诉讼案件,才能由该州的法院进行审理。如果不到三分之一的原告与第一被告同属一个州且索赔额超过500万美元,案件将由联邦法院审理。
美国企业界长期以来一直呼吁国会通过这样的法案,称集体诉讼的巨额费用加重了企业负担。但民主党、律师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对这一法案表示反对。民主党人士称,共和党控制的国会通过这样的法案,仅仅是为了保持大公司的利益,使它们得以免除因自己的过错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分别于2月10日和17日通过这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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