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地泣鬼神之死
曾于1968年至1984年间在一座社办小煤矿当矿工的黑龙江作家孙少山,向《瞭望东方周刊》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大雨后山洪暴发,大水汹涌地倒灌进了矿井里,有7个矿工被淹在井下。井上的人以为他们必死无疑。矿井中的积水全部抽干用了30天,水泵功率太小,又经常坏,抽抽停停。
等到水抽干,人们走下去,却发现巷道中有一个采煤掌子向高处采进去,形成了一个倒高的空间,山洪并不曾淹过这里。那7个矿工生命的最后时刻就是在这个狭小空间中度过的。他们一直坚持了15天。
遇难矿工中有一个是记工员,带着笔和一个小本子,每天记进度的。被困时他每天都记日记,开始还写想老婆和孩子,后来就只是根据手表记着又过了24小时,又一个24小时,一直记了半个月。
等到他们的尸体被发现时,浑身一丝不挂,身上都长出了二寸长的白毛。
“我觉得人间再也不可能有更残酷的死法了,什么酷刑也无法和这相比。”常年生活在矿区、见过不少矿难悲剧的孙少山说。
因小说《神木》而闻名的煤矿题材作家刘庆邦则说:“大批矿工无声的死亡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他说,一个矿工的死亡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是广泛的,不是孤立的;是深刻的,不是肤浅的;是久远的,不是短暂的。
“我们通常衡量一场事故的损失,是以‘直接’、‘间接’、‘经济’、‘万元’等字眼作代码的。我一直不甚明白,一个生命的死亡算不算经济损失,如果算经济损失的话,生命是怎样换算为经济的,或者说怎样换算为万元的,换算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2004年底,煤炭大省山西出台新规:从当年12月1日开始,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这是目前国内煤矿事故死亡赔偿的最高标准。
而刘庆邦却说:我想改变一下分析事故只算经济账的惯常作法,尝试着算一下生命账,算一下心灵和精神方面的账。但是事实上,更多为谋生而蹈险的矿工根本无暇计算心灵和精神方面的得失。
“矿工同样需要买得起房子和车子”
中国煤炭工人总数有700多万,比全世界所有产煤国的煤矿工人加在一起还要多。
作为产业工人的主力,煤矿工人曾被称作是这个国家最核心的领导阶级。比起旧中国“煤黑子”的屈辱生活,新中国煤矿工人安全条件有了很大好转,待遇也大变样。
1951年的《人民日报》上刊登了一名叫黄镜澄的江西萍乡煤矿55岁老工人的来信。他说自己1912年就到安源煤矿当推煤小工,每天干12小时以上的活,工资只勉强够养活自己。新中国的井下工人实行计件工资,自己每月收入总在50万元(合现在的50元)左右,公家还发烧煤、灯油和房租米。儿子在矿上当小工,女儿在子弟学校念书。去年又盖了4间房子,家里又添了3件大衣和5件新棉袄。新棉被也盖上了。家里还养了两只猪。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直至90年代初,煤矿工人高强度、高风险的劳动,使得他们的收入一直稳居各行业前列乃至首位。即使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国家仍给予他们每人每月“3斤酒、2斤肉”的待遇。
程远平告诉记者,他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毕业分配到煤炭系统,月工资有50多元,而下井的工人月工资可以达到60元-70元,当时有很多大学生愿意到井下工作。
然而目前,相当多的矿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据悉,2002年1-11月,国有重点煤矿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1元,在49个行业中排倒数第二。长期拖欠矿工工资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据抽样调查,到2001年底,仅全国国有重点煤矿70个单位就拖欠在岗工人工资63.33亿元。同时,矿工下岗失业率远远高出其他加工制造行业。
黑龙江鸡西百兴煤矿2004年初发生瓦斯爆炸,37人死亡,其中除7名是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外,其余30人均为周边居民或破产企业职工。当地群众反映,百兴煤矿安全隐患严重,早晚得出事。可为了养家糊口,明知井下危险,也要“脑袋别在腰带上”去下井。
38岁的聂清文是湖南涟源市七一煤矿的一名安监员。2003年他遭遇矿难身亡。他的遗言是用粉笔写在安全帽上的:“骨肉亲情难分舍,欠我娘200元,我欠邓曙华100元……”
华东煤炭销售联合体秘书长郑勇说:“煤矿工人同样需要买得起房子和车子。”他认为,煤炭行业不应该是改革成本的承担者。不过,这种本来合情合理的提议现在却会被一些人看成是可笑的事情。
煤矿工人群体社会地位的急速下降,其大背景是中国产业工人群体的变化。有学者认为,经济建设的目的是人,中国必须唾弃无人性的现代化理念,坚持以人为本。
年前,陈家山煤矿的矿难遗属收到了温家宝总理亲笔信:“我是惦念你们的,惦念所有遇难矿工的家属,惦念全体矿工。”为遇难矿工落泪的总理希望“每个矿工平平安安下井,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