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2月21日电 记者何勇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上获悉,2004年全省教育部门共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金额573.46万元,查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摊派、搭车收费涉及金额233万元,115人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介绍,2004年山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一费制”、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高校招生收费三个重点,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得到全面推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得到完善和落实,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此外,山东省还查处了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721.8万元,查缴盗版教材教辅读物16万册。全省共筹措贫困学生救助资金1.73亿元,共为60万名中小学生提供资助,其中减免杂费70万人次,免费提供教科书21万人次。
山东要求,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收费透明度。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线、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收费金额外收取其他费用;继续全力实施好高校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对顶风而上、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坚决查办,从严处理。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