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又一知名人士、“四大漫画才子”之一的敖幼祥又曝被人偷拍性爱光盘事件。这是继璩美凤被偷拍事件后在台湾名人身上发生的第二件丑闻,有人因此戏称敖幼祥为“璩美凤第二”。
据岛内媒体报道,偷拍风最近在台湾日盛。有的商场试衣间里安装有针孔摄像机,不少人试穿泳衣的镜头出现在全裸色情片中;有些不法房东在所租的房子里安装摄像头,“了解”房客的起居生活;在宾馆等场所,不法业者还对男女间的亲密关系进行偷拍。不法分子就连公厕也不放过。所有这些镜头都变成了光盘,在市场上出售。
2005年1月,台湾开始大规模修订“刑法”,并在“妨害秘密罪”里增订了对非公开场合的偷拍行为作出惩罚条款。这个新条款又被称为“璩美凤条款”。
偷拍风气产生的源头在哪里?那就是台湾的“政治侦防”。所谓“政治侦防”与“窥淫”手法如出一辙:偷拍、偷听、偷窥。一方面针对祖国大陆进行监视活动,包括全盘搜集有关两岸交流交往过程、台湾在野党人士和其他民间人士在大陆活动的情报等。另一方面对岛内政治人物的非法监视、偷拍和监听等。2000年以前,民进党曾强烈要求废除“政治侦防”。但陈水扁上台后,一方面基于对付政敌的需要,另一方面考虑到自己推行“台独”路线可能引起岛内不少人的反对,因此不仅没有废除“政治侦防”,反而变本加厉。2000年,台湾被监听者约3000人,到2003年猛增至5万人。
这种“政治侦防”专门对“重要人士下手”。因此,不少有识之士直言不讳地指出,台湾当局不规范自己的非法监听行为,就不能从根本上打击社会上的偷拍。当局怀有私欲的“窥私癖”,使得上行下效,发展到民间偷拍,单单一个“璩美凤条款”如何能终结偷拍之风?
针对偷拍现象,岛内媒体纷纷出谋划策,反偷拍科技产品也不断问世,但短时期内要改变这种盛行的偷拍风气,恐非易事。
本报记者 聂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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