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生被“流放”到差班后自暴自弃,并与同学结伴进城抢劫。南岸区法院为挽救这4名未成年人,昨日进行了暂缓宣判,并向其家长发出了监管令。据悉,此案是南岸区首例、全市第二起暂缓判决案件。
4少年10天抢5人
15岁的亮亮(化名)和另3名同学是巴南区某中学的学生。
去年10月5日,学校还在放国庆大假,亮亮却和同学一起谋划着怎么找点钱。4人来到巴南区李九公路九公里路口时,见青年女子赵兰(化名)独自路过时,两名同学放哨,亮亮则和另一同学抢走赵的挎包并逃离现场。挎包里有7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756元手机,4人将手机卖后获得赃款450元。
同月8日,本应是上课的日子,但亮亮等仍在城里流连往返。当天下午2时,他们来到南岸区四海花园至万凯新都会地下人行通道时,见梅莉(化名)独自路过,4人再次实施抢劫,共抢得现金460元、银行卡等财物。
抢劫得手后,4人就住在旅店里;钱花光后,继续作案。10天内4人共抢劫作案5起,涉案金额达2000多元。在第5次作案时,因其中一人被群众和受害者抓住,随后民警将其余3人抓获。
法官决定暂缓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4少年涉嫌抢劫犯罪。1月20日,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4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长疏于管理。案发时,4人都未满16周岁,犯罪过程中未使用凶器,又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4少年实行暂缓判决。为让家长尽到监管责任,法院还向家长发出了监管令。
亮亮当庭承诺,保证出去后不再犯罪,回到学校认真读书。另3个少年均表示要听从家长和老师管教、不再犯法。听完表态后,副院长沈治富及时向4少年及家长普法。他希望孩子们不要辜负法官的苦心,并告诫父母,不要把挣钱看得比教育子女更重要。
学校愿意接受他们
记者采访时,亮亮的母亲称,儿子原本是个优等生,只因被调整到差班后,有的同学疏远了他,老师也不怎么疼爱他了,家长也吵孩子,孩子就开始自暴自弃。
宣判后,承办法官陈强华称,此案事实清楚,他们的罪行也较重,本可作出有罪判决,但考虑到4人均是在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能挽救就不能一判了之。法官通过多次联系学校,了解到有的孩子成绩本来不错,其中亮亮还是优等生,学校也愿意接受他们,遂决定采用暂缓宣判。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莫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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