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叶健升 通讯员周宇宽)对持续不断发生的毁林事件,松涛水库库区管理人员最大的感慨和无奈,就是管理中遇到的土地权属不清、多头管理混乱、执法权限不足等难题。
据了解,松涛水库周边的土地使有权现在分属儋州南丰镇和兰洋镇,以及白沙牙叉镇、细水乡、阜龙乡和白沙农场、牙叉农场等。据统计,1958年这里的森林覆盖率曾经达到69%。1997年至2000年,在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水源林被毁面积就达4705亩,而水库周边的荒坡地被开垦面积有1450亩之多。近年来,受利益驱动,又有大批水源林被各种经济作物取代。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吴文生介绍说,松涛水库建设以来,已进行了大量的移民、安迁和补偿工作,共分批迁出50多个自然村、5000多人,截至1989年已发放安迁赔偿费640多万元、扶持资助费370多万元。但现在,仍有一些回迁的居民以“祖宗地”为由肆意毁林开荒。
2000年9月颁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松涛水利工程设施及水资源的通告》规定:“松涛水库的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线(国家85高程 193.031米)以下的土地(含库中岛屿)与水面,属一级水源保护区”、“松涛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然而,水库管理范围的土地至今尚未确权,保护范围不能明确划界和公告,而一些乡镇领导又缺乏环保意识,盲目发包、开发水库周边土地,带来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隐患。
去年12月,在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在儋州主持召开的5市县土地确权会议上,省松涛水利工程管理局提出,将松涛水库设计洪水线以下的管理范围确权给该局,对此范围内已开发使用的种植地和居民地,维持其生产、居住现状,严禁扩大开垦生产。该局还建议,将松涛水库范围内未开发使用的土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地,设立专门的保护区由该局负责管理和保护。然而,该局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和落实。
库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每次发现有人毁林开荒,他们都赶到现场制止,并走乡串户找到当事人做调查、笔录材料。可是,他们并没有处理此类事件的权限,只能将案件材料移交给地方林业部门。最令他们无奈的是,村民们往往不听劝阻,或是很快就在毁林地上种下橡胶等作物,而对这些已下种的作物,库区管理人员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或权限予以清除。同时,松涛水库生态保护涉及林业、环保、农垦、渔业、水务、国土等许多部门,这种多头管理、执法,各自为政的管理体制,往往造成各管理部门的互相推诿和扯皮,影响行政执法的效率。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由库区管理部门初步审理清楚并移交给地方行政部门的案件,竟然过了数月都没有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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