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之一—“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称,我国高等教育城乡差距在改善,教育公平状况趋好(人民日报2月16日)。
乍一听,这真是一个好消息。然而,笔者又有些疑惑,因为同样是该课题组,日前还在宣称城市人口中高学历人口的比例明显高于农村人口的比例,高等教育机会是城乡差距中最主要、最显著的教育差距。仔细研究,我们发现,该课题组得出“我国高等教育城乡差距在缩小”的结论的主要依据无非两条,一是在非重点的地方院校中,新增加大学生主要来自农村;二是与1998年相比,2004年城市的考生报名数增加了1.29倍,同期农村考生的增幅也为1.29倍,达到了增幅的均衡。
对于第一个理由,该课题组也承认,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学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一方面,农村学生在重点大学所占比例下降,另一方面,农村学生在非重点的地方高校中的比例上升。一升一降,同时并存,怎能说高等教育城乡差距在缩小呢?而且,所谓的非重点的地方院校,无非是近几年里高校的盲目升级的“成果”: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乃至又产生了新民谣:“学院到处有,教授满街走,文凭不值钱,你有我也有!”这些非重点的地方大学与重点大学的差距不可以道理计,农村的学生在非重点的地方院校学生中所占比例的上升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对于第二个理由,笔者更为不解,2004年城市的报名数比1998年增加了1.29倍,同期农村考生的增幅也为1.29倍,达到了增幅的均衡,增幅的均衡就意味着高等教育城乡差距真的在缩小吗?我们知道,农村人口的绝对值远远高于城市人口,同样的报名数的增幅只能说明差距没有进一步拉大而已。而且这也仅仅是报名数,并不等于进入大学校门的人数。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学子能够被大学录取的比例也远低于城市的学子,农村学生进入大学的增幅当然也比不上产生学生的增幅。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教育城乡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在进一步地扩大。
因此,该课题组得出的“高等教育城乡差距在缩小”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与其说这是一个科研成果,不如说它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如果我们从城乡二元格局中去考察,就会发现,城乡之间收入、消费差距正在逐年拉大,城乡教育差距也呈拉大趋势,教育差距已经成为了我国城乡差距中最主要、最显著的差距。
所谓教育公平,某种意义上是指教育机会均等,即“各族群接受学校教育的学生,在总学生数中所占的比例,应与各族群在同一年龄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等”。众所周知,教育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前提。城乡之间巨大的教育差距反映出教育公平状况的恶化,我们应该去正视这一事实,而不是采取鸵鸟政策,把头埋进沙子中,更不能故意炮制出“高等教育城乡差距在缩小”这样的研究成果,来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