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京一媒体报道称,一直劝告人们如果不吃“旺旺”,就会让你一年不旺的“旺旺”产品电视广告片,因涉嫌违反《广告法》第7条传播迷信内容,被江苏省工商局紧急“叫停”。
昨日下午,旺旺集团上海总部一负责人却向晨报记者解释说:“我们公司遭受顾客质疑的两则电视广告片早已停播了。”
江苏省工商局:要求有关部门作出整改
据报道,“吃了旺旺今年才会旺,不吃旺旺今年不会旺哦!”这样的广告词引起了一些南京市民的反感;尤其是“旺旺”集团的电视广告《唐先生篇(年节)》让人记忆深刻:唐先生一家最近两年没收到陈先生送的“旺旺”大礼包,因而个人事业和家庭生活从直线上升、旺上加旺,变成了直线下滑、倒霉透顶。为了改变家道中落的现状,唐先生的儿子用今年春节省下的零用钱,买来了“旺旺”大礼包送给父亲,唐先生顿时泪流满面,跪倒在“旺旺”大礼包面前……
一些家长称,这些广告误导了孩子,他们以为新年不吃“旺旺”,可能新的一年学习也就不会“旺”了。有的市民说,看了这些广告,全家人都有心理负担,于是赶快去买份“旺旺”图个心安。
昨日上午,江苏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孙处长向晨报记者介绍说,近日,南京媒体向该管理处反映了市民对“旺旺”广告内容的质疑,于是该处针对“旺旺”广告展开调查,并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对这些广告的内容作出整改。
“旺旺”上海总部:遭质疑广告早已停播
看到“旺旺”广告在江苏被“叫停”的报道,旺旺集团上海总部的李经理显得非常吃惊,她说:“早在1月底,我们就停播了两则遭顾客质疑的广告,一则是《唐先生篇(年节)》,一则是内容有‘吃了旺旺今年才会旺,不吃旺旺今年不会旺哦!’内容的广告。”
李经理介绍说:“今年1月,有顾客对我们的广告提出了质疑,本着尊重消费者意见的原则我们就主动停播了这两则广告。”李经理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他们针对此事的“声明书”:旺旺集团播放广告谨遵中国政府相关规定。该消费者投诉之广告在卫星以及省台已做过多次投放,两三年来并无任何异议。本广告的制作决无歧视消费者的意思。旺旺集团在未来制作方向上会更加用心,对创意的呈现会更加考量,以免造成消费者的误会。
既然已停播,怎么还会遭到江苏省工商局调查呢?李经理分析说:“我们从1月底就已与全国各地的电视台联系让他们停播了,但电视台也有固定栏目档次的安排,所以有可能不是所有的电视台都同时停掉了。”
调查是为防止重播
江苏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孙处长对此表示,调查人员查看了最近一段时间对电视广告的监控,的确未发现遭质疑广告的播放。但是,“我们在旺旺集团的网站上下载了那些遭质疑的广告,从下载的广告内容上看,这些广告的确包含迷信的成分,确实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二章第7条的规定。下一步,我们将收集电视台播放过的那些广告片录像。查清楚后,我们将要求有关电视台及其旺旺公司对广告内容作出整改,以防止这些广告再次被播放出去。”作者:晨报记者申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