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垃圾分类回收应在全省强制实施
为了增加市民的环保意识,省内不少城市在街路上和小区中摆放了200多个分类垃圾箱。然而,大多数分类垃圾箱并没有发挥实质作用,由于市民对垃圾分类并不了解,相关部门也没有能力实施垃圾分类管理,使得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
在昨日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召开的关于环境保护的专题协商座谈会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委员郎业丕建议,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建立起强制性分类回收垃圾制度,增设垃圾分类设施,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将垃圾分类回收在全省推广。
现状: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
家住省委社区的董女士每次倒垃圾时都会看到,自家楼下的两个分类垃圾箱中堆满了各种杂物。尽管垃圾箱上的标志提醒居民哪个是可回收垃圾箱和哪个是不可回收垃圾箱,但是大多数居民都是将一袋垃圾一股脑地扔进垃圾箱,对垃圾箱上的标志视而不见。
在摆放了分类垃圾箱的中街地区,记者观察了半个多小时,其间看到约有20位市民向垃圾箱中扔垃圾,但没有一个人按照垃圾分类的标准准确投放。一位领孩子的女士随手将一包果皮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
记者随机对10位扔垃圾的市民进行了采访,这10位市民中有9位不知道垃圾分类的标准是什么,仅有一位市民对垃圾分类了解一点。
建议:强制分类回收
郎业丕委员认为,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建立起强制性分类回收垃圾制度,增设垃圾分类设施,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将垃圾分类回收在全省推广。
他建议,首先在封闭的高档小区内建立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在社区建立规范的回收站就是办法之一,社区回收站可由社区物业或居委会负责管理,政府可实行减免经营税的倾斜政策,来调动社区管理方的积极性。与日本最多将垃圾分成21类不同,大多数小区只需将垃圾分成干、湿两类即可。
对于一些封闭的高档小区,可以进一步将干垃圾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可回收垃圾,主要指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可用于直接回收利用或再生后循环使用的含水率较低的垃圾;第二类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或有毒物质废弃物,包括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打印机墨盒等;第三类就是废旧家具、办公用具、废旧电器等特殊的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