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信息产业部24日发出通知,深入整治电信服务中公众关注的电信服务不对等协议,使电信服务协议力求做到公平无歧视、准确全面、简单明了。
整治电信服务不对等协议是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内容之一。信息产业部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以公平诚信为原则,不得在电信服务协议中有意强化企业权利,弱化用户权利,不得设置单方面的免责条款以推卸企业责任。
目前,电信服务问题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和投诉的焦点。信息产业部统计分析表明,公众对电信服务不对等协议的反响强烈,此外还包括移动短信陷阱、电话卡余额作废等问题。
短信消费不得设置陷阱
为了让短信用户明白消费、进退自由,信息产业部要求加大查处设置短信消费陷阱行为,确保落实各项短信业务规范性要求。
加大查处设置短信消费陷阱行为是信息产业部24日下发的《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重要内容。信息产业部强调,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业务宣传和推广中,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相应收费标准完整、公开、透明。严禁以虚假宣传或含糊辞令误导用户使用,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服务行为。在拓展新业务时,应充分考虑后续服务提供能力,不得无视服务保障能力盲目发展用户。
电信卡有效期应尽量延长
针对公众关心的电信卡余额问题,信息产业部要求在电信卡有效期内,应采取余额转存、赠送话费、充值延期、允许最后一计费单元通话等措施,为用户提供方便。
妥善处理电信卡余额是信息产业部24日下发的《关于治理当前电信服务热点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重要内容。信息产业部强调,电信卡有效期过后,卡内仍有余额的,各电信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其发行的电信卡设定有效期时,应合理设定,并在卡面显著位置予以标明。为方便用户选择和使用,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尽量延长电信卡的有效期、使用期,适当增加电信卡业务的品种,发行低面值的电信卡。
信息产业部要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卡类业务时,不得超出其服务能力发行电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