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发布的研究结果显示:农村人口中低学历人口的比例远远高于城市,城市人口中高学历人口的比例明显高于农村,城乡之间的这种巨大差距成为我国最主要、最显著的教育差距。这种城乡教育的巨大差距表明了“教育不公”依然存在,教育公平成了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它包括受教育权利平等和受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决定他在社会中的位置,而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权利的不均等,会导致诸如就业之类的社会不公平和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并影响到下一代。实现教育公平,就是要给所有人公平的发展和竞争的机会。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加速,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差距拉大,教育公平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然而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一些带有倾向化的教育政策使城乡之间、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比例过低。加上高等教育招生制度中倾斜的分数线和基础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以致出现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不公平的现象,例如农村初中生辍学、中学阶段的择校、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农村学生在重点大学比例下降等等。
作为保证教育公平的主体,政府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逐步缩小差距、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程度的职责。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政府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为治理把许多孩子尤其是农村孩子拒于校门外的教育乱收费现象,切实保证适龄孩子能够接受到最低的义务教育,去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开始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同时,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为从根本上促进教育公平,教育部2005年将会在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学生免除杂费、免除书本费,并对住宿生实行生活补贴;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建立起国家助学体系。并表示,在今年的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以杜绝引起教育不公平的招生腐败现象。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政府更应调整教育政策,改革教育体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让教育投入向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大力改善现有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条件、教学质量,使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均衡发展。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田大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