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雪容,在湖南省常宁市开了一家“桃林宾馆”。2000年以来,常宁市财政局的干部经常到我这里吃饭,局长来得少,多是招待乡下、兄弟单位的客人。前前后后一共吃了近10万元。他们一来就直接进包房、点菜,吃完后签单。开始来的时候他们跟我说让我放心,有钱就会给的。我们也不经常讨,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财政局是管钱的单位,虽然开销比较多,但付款不会有困难。
2003年后,他们不怎么来了,见面难了,我只好上门去讨。这个时候,由于各个单位欠钱多了,无法周转,宾馆也无法开了。从2003年到2004年,我每年都去讨债几十次,到年底时去得更勤快,生怕错过机会。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空手而归或者找不到人。
有人时,他们又经常回答说没有钱。我知道按照惯例,每到年底时都会有钱划分到各消费点,于是只好硬着头皮找局长、书记。但他们也说欠账太多,没钱。
为了讨债,我前前后后共跑了100多次,总共拿到了3万多元,利息就不提了。有人告诉我说这些钱5年后我都拿不到手。有人经常讨账,连几百元都要不到。给钱也是凭关系,给多少看与对方的关系怎样。
不得已,2004年11月,我到法院申请支付令,要财政局支付欠我的66306元钱。但年前,法院告诉我说没钱,而且账目不清。没有钱为什么还天天到宾馆吃饭?签单人和局长都签了字,会计和出纳都审核了,怎么会账目不清楚呢?这不是想赖账吗?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我们欠了大师傅的3000元工钱没给,看到人家就像做贼一样不好意思。但为什么政府部门欠钱却像老爷一样,我们却成了孙子? 洪克非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