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所购新房去年12月因水管不通等未通过验收,今年2月才入住,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却以保安、保洁人员开始服务为由,要求他交纳从2005年1月份起的物业管理费。昨日,合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接到张某投诉后,介入调查。据介绍,春节后该中心已接到十多起关于小区物管服务的投诉。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房前应多了解小区各项指标和设置、物业管理运营机制、物业管理范围等,签订的合同上一定要有明确的服务性收费标准。已入住的小区业主应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利益服务。
服务 案例:王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经常不按时上班,她家屋顶漏水,拖了一周才来人修;家用电器受潮损坏,物业公司也不赔付。(点评:虽然按时交纳物业费,却得不到相应服务的现象比比皆是,类似的再如小区供暖、供气不及时;住户家墙壁、天花板出现裂缝无人过问;物业管理公司忘记交费导致小区停水停电等。)
收费 案例:一位李先生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自来水每吨要2元多,经常无故停电,电费却足月照收不误。此外,小区要求业主拿房钥匙前,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而业主入住后许多物业服务不到位,一年期满也不退钱。(点评:一些小区巧立收费项目,如强行收取装潢押金、卖房时附带强制性消费、交费不开发票等。)
配套设施 案例:据城南某小区居民反映,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之间存在矛盾,造成小区内垃圾成堆,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点评:小区的道路、绿化、健身和休闲等配套设施往往是市民买房重点考虑的因素。但许多小区房屋先盖好,配套硬件未齐全时,就让业主入住,之后一拖再拖没了下文。)
·志亮 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