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香港2月24日电】(记者刘秋伟)记者昨天从香港工商及科技局获悉,自《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去年8月底实施以来,截至去年12月底,获准赴港投资的内地企业共有68家,投资额达4.7亿美元(约36.6亿港元),占全年总额的48.9%。
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昨天在立法会上说,为配合国家“走出去”策略,投资推广署一直积极在内地宣传及推广香港的投资环境及优势,去年,在内地13个城市主办23场香港投资环境介绍会及接待22个来港投资考察团。
此外,为配合《规定》的实施,港府有关部门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均已加强吸引内地企业赴港投资的推广工作,为内地企业赴香港开业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和协助。
曾俊华说,香港信奉自由经济,有关投资的法规公平、公开、透明度高。我们对外资、内地和本地企业都一视同仁。内地企业选择到香港投资,并作为走向国际的跳板,是由于香港的各种营商优势,包括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独立的司法制度、资讯及资金的自由流通、简单的税制及低税率等。港府也一直致力改善营商环境,以保持香港作为全球最佳营商地方之一。
据悉,内地赴港投资的主要行业包括贸易、顾问服务、研究和开发、旅游及娱乐、交通运输及承包工程。
作者:记者刘秋伟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