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根据我省今年清理整顿小炼铁等“四小”企业的计划安排,本月底前,我省将全部关闭、淘汰和取缔采用坑式(馒头焦、堆式焦)的土法炼焦;今年底前对5万吨(含5万吨)及以上的焦炉,凡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的,一律停产整顿,不合格的依法淘汰关闭。
按照清理整顿和关停计划部署,今年底前淘汰关闭土烧结生产设备。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1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公称容量在15吨以上、20吨及以下小转炉,20吨及以下小电炉(不含机械制造),年产普炭钢30万吨及以下的小轧钢厂,须在本月底前关闭单台装机容量3200千伏安及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今年底前,必须淘汰拆除2000吨及以下黄磷炉,到2007年底,单炉年生产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5000吨。
除国家和省批准的重点项目外,全省一律停止审批各类钢铁、黄磷、焦炭、锌冶炼生产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用地申请,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核发排污许可证,工商管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质检部门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民政部门要停止审批“四小”福利企业,应对已审批的“四小”福利企业进行认真清查。凡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在企业用工比例上弄虚作假的,一律依法取消其福利企业的资格,并追缴其靠优惠政策形成的所得。李惠民(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