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锤与旺柱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固定脚手架,安装滑轮,吊起旺柱上的麒麟……昨天下午,渝北区龙兴镇大岭村的豪华大墓在明朝勇(死者周素华的孙子)的指挥下,开始自拆,吸引来附近500多位村民围观。明朝勇说:“与其让政府强拆,不如我们自己拆。”
500多村民看热闹
“活了一辈子,第一次见拆墓。”85岁的大岭村村民李大爷告诉记者,自己吃过午饭就步行了20多分钟赶来,就是为了来看一看。
下午2时,记者在从天堡寨通往豪华大墓的沿途上看到,土路上,村民们扶老搀幼,络绎不绝。一位摩的司机称,生意很好,从天堡寨到大墓,20元钱都抢着坐。
在拆墓现场看到,村民们早将大墓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住。“这么漂亮的墓拆掉,太可惜了!”大多数村民不住地惋惜。“墓修这么大,就应该拆。”少数几位村民只是在一旁悄悄地议论。
多数村民表示,因为修建大墓,明家人改修了以前村里的机耕道,方便了他们到镇上赶场。
除了吸引来村民外,拆墓也吸引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记者在现场就看到一位村民手中拿着手掌大一块石碑碎块。该村民称,石碑质量不错,正好可以拿回家当磨刀石。
而一位西装革履,持摄像机四处拍摄的男子也显得比较另类。该男子自称也是做墓碑石刻的,通过报纸看到大墓石碑雕刻很精美,专程从市区赶来进行观摩。
大墓并非耗资百万
记者看到,大墓两边的护栏已被砸倒,石墩子、石灯笼也被推倒,露台上也是一片狼籍。几位工人正在右侧的旺柱旁搭脚手架,准备拆掉蹲在旺柱上的麒麟。
面对大墓还未完工就要拆除的现实,明朝勇显得很无奈。“我知道迟早都是要拆的,与其说让政府来强拆,不如我们自己拆。”明朝勇称,大墓的修建和机耕道的改修总共花费了七八万元,并不像有些媒体称的“耗资百万”。
明朝勇表示,先从旺柱开拆,再拆护栏,最后拆露台,只剩下大墓,估计三至五天就可以全部拆完。
明朝勇称,自从媒体曝光后,家里人就已意识到修建如此之大的墓是不对的。“前天晚上经过家庭成员讨论,决定主动拆除,消除不良影响。父亲明开富出差在外,但也打电话表示坚决按政策办。”
下午4时,几位工人将石麒麟的座基敲松,腿上拴好铁索,用滑轮缓缓吊下。见到此景后,明朝勇开车离去。
大墓确实占了耕地
昨日,龙兴镇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卢忠告诉记者,大墓确实占用了耕地。“经国土局测量,大墓实际占地351.8平方米,其中就包括了110平方米的耕地。其它都是荒地。”
卢忠称,大岭村是龙兴镇允许土葬的村之一,但由于《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只是对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对农村土葬墓地的面积没有具体规定,所以村里的村民一直都是这样在理解政策:墓地面积只要不太大,就可接受。
卢忠称,明家修建的这座墓确实占地过大。到底明家修建的墓地最后会按政府要求被拆留成多大面积,现在还不清楚。要等到区政府召集民政局、镇政府开会后才有结果。门君诚记者李澜张锦旗实习生袁丽莉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埋葬骨灰的单人墓和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一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六平方米。墓穴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十年,逾期,墓主应重新办理手续。
|
来源: 华龙网 2005-02-2611:48编辑: 春夏 | [发表评论] |
|
|
| 豪墓断想 2005-02-24 | | 2005-02-24 | | 2005-02-23 | | 2004-08-20 | | 2001-09-07 | |
|
|
| 1重庆新闻排行榜 | | 1重庆 区县(市)新闻排行榜 | | 1质量曝光台 | | 1市民之声 | | 1复兴论坛 | | [进入论坛] [更多专题] | |
|
重报集团 关于我们广告业务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法律顾问总编信箱投稿信箱 | 华龙网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5号大元广场6楼 邮编:400010 | 传真:023-63907664 广告招商:023-89107925E-mail:info@cqnews.net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