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二月二十五日电 题:农民增收需建长效机制
中新社记者艾启平
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减轻农民负担,中国政府宣布三到五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截至目前,中国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宣布免征农业税。按照中央农村扶贫规划,今年中国全部五百九十二个国定贫困县也将免征农业税。
在政府重大政策措施推动下,农民的粮食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中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力恢复,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湖北、湖南、安徽等粮食主产区丰收喜讯频传。去年,中国粮食总产增量和单产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时粮食播种面积扭转了连续五年下降的局面。据测算,去年全国农民的农业税负担减少约二百八十亿元人民币,今年农民的农业税总体负担将减轻三分之二。
据对全国三十一个省(区、市)六点八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去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一千二百四十八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加一百三十三元,增长百分之十一点九,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百分之六点五。湖北省的农民收入涨幅更是达到百分之十三,为一九九七年来增幅最高一年。
尽管中国农业生产环境出现较大改观,但是从长远来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尚需要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机制。这是因为,受财力制约,国家政策扶持的空间将越来越有限;农副产品价格继续上涨的余地也越来越窄,目前粮油价格已基本呈现相对稳定略有下降的态势;大农业中的农民、土地、产业三个“农转非”步子并不大,分享规模经营、加工流通、外贸创汇利益不理想;受煤、电、油、汽和运输价格上涨影响,农用物资价格可能出现小幅上涨,总体水平难呈下降态势;风调雨顺的农业气候环境更是难以预料;外出打工的农民返乡种地,原有的转让、转租、放弃承包地以及因建设征用失地,将导致各种新的土地承包纠纷,从而影响农业生产。
应该指出的是,农民收入的增长要获得历史性突破,若仅局限于农业是根本不可能的;只有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真正做到减少农民人口总数,农民收入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观。如去年湖北荆州市农民人平均收入增加五百元,其中仅粮食加价和政策性增收就占总量的六成,今后的增收空间将十分狭小。
分析人士说,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将是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这种长效机制的内涵包括:一是从农业内部挖掘潜力,通过调整结构、改良品种、搞好加工增值,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来增加农民收入;二是从农业外部着手,通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开拓农民“非农收入”渠道;三是从政策法规上保障农民增收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