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二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莫非)广东省今天举行立法工作会议提出,立法工作将为构建广东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在会上表示,为构建和谐广东提供法制保障,必须在加快制定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的同时,尤其要注意在立法中维护民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创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广东的内在要求。作为调整利益关系的立法,必须坚持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地方立法应当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平衡。
钟启权说,要防止立法和行政对社会生活和公民权利的过分干预。只要是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法规都应该保护。要统筹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关心、关注和扶持相对弱势的群体。通过科学理性的制度安排,保障民众在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公平,从法律上、制度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而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和利益,形成既和谐稳定又持续发展的局面提供一种机制,最后达到构建和谐广东的目的。
据钟启权透露,广东今年的立法计划(草案)新制定项目安排十项。项目将围绕建设经济强省的目标,继续坚持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企业与企业经营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围绕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加强文化建设方面的立法,通过完善制度促进先进文化的发展;围绕建设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目标,加强有关政务公开、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重视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同时,抓紧制定环境资源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规。
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今年将安排二十一项。预备项目是立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计划地安排一批立法项目尽早地调研起草,将会为明年、后年立法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副省长谢强华也在会上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