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今天获悉,原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生活服务中心主任孟宪华与该中心财务室主任马英慧因为在任职期间,合伙将单位5.75万元的转账支票变现后挪为私用,现两人分别被朝阳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2月5日,时任北京科技大学(管庄校区)生活服务中心主任的孟宪华和该中心财务室主任马英慧合伙从本单位账户上支出了3张总金额为5.75万元的转账支票,并将支票换成了现金,他们除了用这些钱为单位的公车安装了1台车载液晶电视机,剩下的钱就都花在了自己身上,两人分别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后,又将余款分获,然后设法平账。
2003年9月18日,孟宪华向单位投案,并退交了1.69万元赃款及1台电脑,马英慧也在单位的追查下,退交了3000元赃款及1台电脑。去年2月17日,2人被抓获归案,侦查机关又追缴了1725元赃款,之后孟宪华的家属又退赔1万余元。
法院认为,孟宪华、马英慧为贪图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公款,均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孟宪华犯罪后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所以依法减轻处罚。马英慧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示,也酌予从轻处罚。对于这个结果,马英慧表示要提起上诉。于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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