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得知,在22日狂风刮飞蹦床中受伤的一名4岁多的小女孩24日因医治无效死亡,另一小男孩仍有生命危险。
昨日,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受伤的小男孩雷雷(化名)的妈妈陈女士向记者回忆了发生在几天前的那场意外事故。她是昆明市海口镇云南西仪工业有限公司职工,春节后,有位姓邓的人在公司操场上摆放了一个充气蹦床,每个孩子交3元钱后,可在上面玩一天。22日中午,6岁的小雷雷和10多名孩子正在蹦床上玩耍,突然一阵狂风将蹦床吹飞了起来,蹦床裹着孩子在操场上翻滚了几米后才停下。这一意外情况造成两个孩子受重伤。据昆医附一院急诊外科医生介绍,小女孩因颅脑损伤、气胸、肺挫伤、腹部损伤等原因,已于24日早上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在这一事故中,还有几名儿童受轻伤。
昨日,记者在医院里看到了雷雷,其头部严重撞伤,虽然已清醒,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雷雷的额头上有点点淤血,眼睛周围还是青的,有点浮肿。陈女士和其丈夫一直守在他旁边,一刻也不敢离开。
律师观点:著名律师马军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但人为因素大于天灾,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马军认为,从经营者用水泥块固定蹦床看,说明经营者考虑到蹦床有可能会移动,已预见到了蹦床存在安全隐患,但却没有采取更有效、保险的方式来固定蹦床,致使蹦床被大风刮起,并伤到小孩,这是第一大原因;第二是风力这一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如果当天不刮那么大的风,蹦床是不会“惹祸”的;第三,孩子的父母未尽到监护义务,没有看管好孩子,致使悲剧发生。在如何划分责任方面,马军认为,经营者和受害孩子的监护人都有责任,单独由哪一方来承担全部责任,都是不公平的,但经营者的责任更大一些,如经营者提供给孩子玩耍的蹦床更安全、可靠,蹦床伤人的惨剧应该可避免。
丁 强 实习生 谭江华(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