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侠的大作《鹿鼎记》中有这么一段故事:话说当时已经是和尚的顺治皇帝在教导康熙治国大政的时候,在某书的扉页上题写“永不加赋”四个字,并告诫康熙,这是治国的根本。在以农业立国的时代,这确实是经国大计。
我们中国从古代到今天,一直是农业大国,农业税收养活了这个国家几千年。近日,“皇粮国税”好像走到了尽头。据新华网报道,已经有26个省市免除了农业税,大约7.3亿农民从此告别了几千年来“天经地义”的税项,而免除的金额大约为200多亿元人民币。
免除农业税当然是好消息,至少证明我们已经开始真正跨入工业化国家的行列,农业税收已经不是国家的命脉所系。不过,做了一个数学计算后,笔者对于这项措施的兴奋多少打了点折扣。
按照最简单的除法,我们就知道减免农业税之后,每位农民实际能够得到的利益大约是30元。当然,在城市里30元可能不算什么,而在某些地方30元就是个大数。但不论怎么说,这个在城里能够吃两碗好面条的数字还是让人兴奋不起来。
回想我们的历史,其实在任何朝代,正规的田赋都不是农民无法承受的负担。古代的中国,载于明文的规定,基本田赋大致是10%,上下差不出多少。这个额度的税率,只要不是大灾之年,温饱是绝对有余的。中国的老百姓有口饭吃,基本上是天下最好的百姓,要是按照这个税率执行的话,我们古代的中国就应该是田园牧歌式的农业社会天堂。可惜的是,翻开史书,太平盛世在我们这里只有很短的时间。
原因倒不复杂。上面说顺治教导康熙说,对于天下百姓要“永不加赋”。据考证,顺治确实说过这话,而且是清朝“祖制”之一,一直到清朝末年,田赋的比率都没有改变。但晚清的一位学者说过:“病国者非田赋也,而在田赋之外。”按照一位研究经济史的学者的说法,晚清年间的实际税赋,其实已经高达农民收入的60%-70%,“民不堪命”。
这说明的东西只有一个:即在正常的国家税赋之外,有大量的灰色负担存在。古代的“徭役”,还是国家正式的“人力税”,其他各种临时或者半永久的税、费、租、赋,构成了这部分灰色的税赋。
如上所言,农民的负担最主要的构成,其实不是并不那么难以承受的农业税,而是其他费用增高了实际上并不应该很高的赋税。相信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常识或者对于农民现状来判断出,如果仅仅是这区区30块钱的农业税,怎么可能对于农民的生活造成重大的影响?时至今日,还有很多地方的农民出外务工的时候,仅办理各种必须的证件的费用,都要远远超过被减免的农业税,这种变相的剥夺现在依然存在。
免除农业税固然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方式,或者说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所谓“富国兴家”,仅仅是减免某些实际意义大于象征价值的税项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政府在减免农业税的同时,还应监督与取消农民其他负担,让那些灰色的收费真正被取消,这才是保障农民收入的方式。并且对于那些给农民进城务工设置的收费项目尽量取消,让农村劳动力最大幅度地自由流动。只有这样,才能在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的负担。
中国目前还处于经济模式的转换期,目前就指望如同发达国家一样,对于农业或者农民进行补贴并不现实,毕竟我们这里还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地方。而且对于大量的农业人口而言,补贴未必是一种急需的东西,他们急需的是消除城乡壁垒,给予其自我发展的空间。自由市场的概念也就是在此:只要释放其活力,总体上来说,大家可以调控自己的行为。一个“联产承包”就能让中国农村变了一个样,要是能够取消城乡壁垒与真正消除那些变相的赋税与剥夺行为,关于减免30元农业税什么的,就会成为一种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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