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玉溪市红塔区进城务工人员在权益保护、子女入学、户籍管理等方面享受到了市民待遇,这是记者从2月25日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情况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自去年在黑龙江、山东等13个省、区开展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工作以来,作为我省唯一的试点县(区),玉溪市红塔区当年8月即启动该项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产业来抓,区财政先后投入350多万元经费用于建设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和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对吸纳农民工达到一定数量的龙头企业给予贴息贷款、项目补助资金扶持,为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在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红塔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将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工作落到实处:整合民办职介资源,规范职介行为,建立用工需求平台,初步形成包括信息发布、就业咨询、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管理、跟踪服务等在内的社会化信息体系;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当地市民一视同仁,进城务工人员和市民一样,可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获生活补助金;通过认真开展劳动执法年审工作、规范劳动合同关系,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福利等工作,受理违法案件103起,涉及1190人次,结案率97%,今年春节前清理拖欠工程款3702余万元,农民工工资100%清欠兑付完毕,使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鼓励本地和外地农村户口人员到城区定居、务工、兴业,并在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聘用专职人员,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对全区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进行全面调查登记,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目前全区共有3126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31所中小学校就读。
汪丽军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