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柳市镇三里村,一个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村集体资产几乎为零,然而,村干部却利用土地流转补偿金大肆铺张浪费,不仅给自己开工资,还借开会名义旅游,将村务会议开到了西湖国宾馆。2003年2月27日至3月3日,温州柳市镇三里村一行19人,由村党支部书记朱伍川、村委会代主任朱小孟带队,来到杭州西湖国宾馆,在这里召开了为期5天的村双委扩大会议。期间,三里村共召开了三次会议,讨论了对一块60多亩土地的开发、拆迁户安置,以及套房分配等三个问题。这次会议已经报账43555.9元。<<<
村务会咋开到了“国宾馆”?
网友:青山
难道民选村官真成了多不管的“真空地带”?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实行了村级直选,但由于法律法规上的缺陷,对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主任,一直没有一个完善的制衡机构。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村干部极有可能将自己掌握的公共资源占为己有。同时,由于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既不是国家一级行政机构,也套不上“公司、企业等其他单位”,刑法中规定的惩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条款,涉及对象都难囊括村官,对于村官的不少问题,法律往往处于“束手无策的境地”。
看来,要解决村务会开到“国宾馆”这类基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履行好党的监督职责。同时,没有村民参与的村务管理与村务监督,有违法律,也不利于基层民主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村民是遏制村官妄为最重要的力量。当家作主的村民,不该主动“弃权”,该监督就监督,该罢免就罢免,该出手就出手!
拿什么来消除村官的“权力狂想”?
网友:刘利军
村官不是官。按照中国的公务员编制,大多数村官并非在册的公务员。但是,中国有着千千万万的农村,也有着千千万万的村官。如果单从人数上论,村官也许是中国最为庞大的不是官的“官员群体”。因为不是官,自然就不适用于那些用来约束官员的规制纪律;因为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所以就难免出现权力寻租的苗头。然而,由于约束与监管的缺位,村官搞腐败的空间可能更大——尽管可供其作为的空间不大。
村官腐败应当是腐败现象中的一个特例,如果按最终的“腐败成就”或造成的影响大小来划分腐败的级别,也许这应当算得上是级别最低的腐败行为之一。但也正是这种级别最低的腐败能够告诉给我们一些可能我们压根儿没有去想的东西。这样低级的腐败其及所衍生出的权力寻租,足以让我们深深地感觉到潜伏在腐败行为背后的“群众基础”。
而在农村这样一个尚且存在对于腐败宽容的环境里,要打破村官腐败,改变这种权力狂想的局面,殊非易事。尽管百姓的村官逻辑不值得提倡,但在官场风气、文化意识尚未根本转变的前提下,百姓对下一任村官的廉洁性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尽管我们常说,任何对腐败行为的宽容都是对腐败行为的张扬,但具体到中国千千万万农村的特殊情况,却依然让人一筹莫展。
完善基层民主方能惩治村官腐败
网友:毛飞
“村官腐败”的具体原因十分复杂,但究其根本,村民对村官尚未形成足够强大的控制力应该是“村官腐败”愈演愈烈的主因。 民主不仅仅意味着选举,民主意味着选民对代理人的全方位控制。如果选民仅仅拥有定期投票权,那么民选官员的失控就成为必然。当前日益泛滥的“村官腐败”现象恰恰说明,我们的基层民主制度还很不完善;村民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几年一次的投票权,而是对于整个村官群体的全程控制权力。
事实上,与惩治其它腐败现象相比,我对于有效惩治“村官腐败”的信心更足一些。因为,“惩治村官腐败”拥有一个民主化色彩极浓厚的制度基础;因为面对“村务会开进国宾馆”,三里村的村民尚可以发出“这次村委会选举,我们一定要把那些腐败的村干部拉下马”的豪言壮语——现实中开进国宾馆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政府工作会议、国有企业工作会议,但更多的人只能选择噤若寒蝉。在民主化的制度基础上,采取完善民主的方式惩治腐败,成功的概率当然大得多。
村务会开到国宾馆暴露出了什么?
网友:孙立忠
为什么常见于政府官员身上的公款旅游、在名胜区开会等也在村干部身上出现了?某些政府官员之所以能乱花纳税人的钱,在于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同样,村干部可任意到国宾馆开村务会,也是因为对其缺乏有力的制约。或许有人将此归结到村干部的素质问题上来,但归根结底,这还是个监督的问题。有好的制度,坏人无法使坏;没有好的制度,好人也会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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