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姜涛 实习生晓亚)经理的情书被员工提供给其网友,其中5篇还被这名网友发布在网上,引得7家网站相互转载。近日,西安市某培训公司陈天哲经理,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员工小程告上法庭,3月1日上午,这一我国首例因私人信件被公布上网而引发的官司在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老板向员工索赔1元 罚抄情书10遍
3月1日上午9时30分,陈天哲和被告小程相继来到法庭,与陈天哲不同,小程除了仅仅准备了一张打印好的情况说明外,其他材料什么都没有拿。首先原告陈天哲陈述了事情的经过,他说,程亮亮原是自己的一名员工,因平时工作表现好,他也非常信任。今年元月初的一天,陈天哲让小程帮忙搬家,谁知两天后他的办公桌上突然出现一张小程写的检讨。正在他纳闷时,另一位同事告诉他,在网易的一个论坛中,有三个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的帖子点击率非常高,打开一看署名竟是“陈天哲”,他这才知道了此事。
陈天哲说,事情发生后他就告诉小程,只要他说出那个发帖网友是谁,就不再追究此事,但小程始终不愿说出。但小程把情书提供给网友并发在网上的做法,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和版权,并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更让他生气的是,情书的公布,对那个他已许久没有再联系的前女友更是造成了很深的伤害。向小程索赔1元钱,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罚他抄10遍被发布网上的那5篇情书,是想在“体罚”他的同时顺便让他练练字,没有别的意思。
被告称自己不应负 主要责任
法庭上的小程显得有些紧张,面对曾经的经理,19岁的他只是羞愧的红着脸低着头。面对法官的询问,小程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照着那张准备好的情况说明念。
小程说,因为无知他犯了错,自己有责任,但负主要责任的应是那个发贴的女网友。在事情刚发生时,他给经理写了检讨承认错误,但不愿把那个女网友说出来。据小程说,他知道这个女网友曾经在陈老师的培训公司代过课,是个博士。而且他曾问那女网友是不是陈经理的女朋友?对方没有回答只是笑。还说“你还不知道我和陈经理的关系?看了就看了,有什么事有我担着,又不让你承担什么。”听到这话小程犹豫了一下便把情书给了。
小程认真地说:“但当陈经理知道这事,并追究上了法庭后,我就再也联系不上那个女网友了。”小程承诺给他半个月时间,他一定把那女网友找到让她出面承担责任。
罚抄情书 法庭并不支持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最终,小程同意赔付陈天哲精神损失费1元钱,如果陈天哲不限时间的话,他愿意接受罚抄10遍情书的惩罚。
法院认为,虽然陈天哲的请求并不过分,小程也同意这样做,但从民法上讲,又缺少这种罚抄情书的法律依据,所以不予支持,10时40分,法院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