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行走在法律的边缘
本报记者 陈晓英
网上惊现“职业骂手” “承揽电话代骂、QQ代骂、小招贴代骂、邮件代骂四种业务,并保证语言下流、收费合理、包您解气。”沈阳一家“专业代骂服务公司”的广告在网络上发布以来,立刻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
有着几年网络游戏经验的玩家“行天”对此却早就见怪不怪了。“行天”介绍说,职业代骂源于网络游戏。随着游戏级别的提高,玩家为夺取装备“相互厮杀”,有的为加快升级速度,利用外挂操作游戏,或者在游戏中骗走他人的宝物。心有不满的玩家为发泄怨气,就开始公开谩骂,自己骂感觉“水平”不够,就花钱请人来骂,如此一来,“职业骂手”就应运而生了。
一位叫“长舌帅哥”的网民毫不避讳地说,他上网时就经常包揽代骂的业务。他每天登陆后,就在游戏中一个人流最密集的广场附近打广告,每次骂人收费100万游戏币(相当于1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24小时痛骂甚至通过qq等渠道骂人,收费就要翻上好几番,最多的一天收入100多元。
职业代骂的出现遭到舆论的强烈抨击,法律界人士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此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北京华烨律师事务所李尧律师认为,如果此种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构成对他人的骚扰,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而从民法上说,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只要有相应证据,被辱骂的受害人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另外,从刑法上分析,辱骂损害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人格,其行为在司法认定中被分为3种:口头侮辱、文字侮辱、暴力侮辱,当侮辱情节严重时,便已构成了侮辱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记者调查后发现,像“职业代骂”这样行走在法律边缘的新兴网络职业并不少见。
网络乞丐,是乞讨还是诈骗
如今,都市街头的乞讨行为同样充斥网络。记者点击进入一家颇具规模的乞讨网站,发现该网站乞讨专用通道里“人声鼎沸”,各种要求网民捐款的留言多不胜数。一位“医学博士”留言称自己诚恳朴实,负债累累,现入学在即,希望“各位阶级兄弟帮助渡过人生一劫”。而另一位大学刚毕业就失业的女生,则声称生活难熬,想乞讨些钞票花花,同时留下了自己的账号。
据了解,目前,网络乞讨已成为一大圈钱产业。与街头乞丐不同之处在于,他们不用露宿街头,只要在家中轻点鼠标和键盘,用群发软件一天可以发出上千封乞讨邮件。
不少人觉得网络乞讨是种诈骗行为。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则认为,诈骗罪是采用欺骗性手段骗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而这个数额又根据各地生活水平而有所不同。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相关的证据无法保存和收集,不仅欺骗钱财的事实无法查清,甚至连当事人的身份都可能无法辨明,所以即使存在诈骗也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网络乞讨行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规范,也缺乏制裁的法律依据,只有靠广大网民自己辨别真伪,避免受骗上当。
作业帮助中心,是帮助还是伤害
“十万火急,求写一篇文章‘与未来人的一次见面’,700字。”2月26日上午10点43分,记者在某知名网站的作业帮助中心看到一位名叫“东儿小宝”的网民发的帖子。下午5点48分,网友“3”按照要求回复了一篇作文。
在该网站的答题记录上,记者看到每天在“作业帮助中心”问题和答题的人络绎不绝。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学作业问题,涉及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九大类。
据了解,在这个网站,答案被采纳答案的答题者,可以获得该网站的奖励积分,累计积分位于网站前几名的还能得到来自网站颁发的数码相机、MP3、兑换游戏卡等物质奖励。网站的管理员也将不定期获得网站寄送的奖励和礼品。
社会学家周孝正表示,“作业帮助中心”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也是投机取巧的社会现象在网络中的反映。就其本身来说,也许一方面会对一部分学生起到帮助作用,但它同时也容易滋长不劳而获的惰性,长此以往就会养成对网络和外界的依赖性,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从长远来看,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家长、老师和网络教育部门应联合起来,对互联网时代孩子们的网络学习加以合理的积极的引导。
中剑律师事务所杨培娟律师认为,由于上这些网站的多是中小学生,从未成年人保护角度出发,有关部门必须对此类网站严格管理甚至依法取缔。
电子代理商,遭遇法律空白
虽说网上拍卖的潮流越来越火,但是仍然有许多人不愿意选择在因特网上拍卖自己的物品,原因就是在线拍卖麻烦仍然不少:注册,拍照,与买家联络,还要数次前往邮局。于是,这种现象又催生了一种专门为这些“懒卖家”服务的网络拍卖代理公司。
现在,替别人在网上拍卖物品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行业。你一旦成为这些公司的委托人,他们就会帮助你列出可供网上拍卖物品的清单,然后负责拍卖以及邮寄货物。
杨培娟律师指出,现实中,对拍卖师、代理商的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在网络上,具备什么资质的人或单位可以做电子代理商?由谁来约束?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怎么处理?这些都是法律上的盲点,需要从立法上来调整,需要政府部门加个门槛来规范。
关注新兴职业,不要让问题成了堆
华烨律师事务所宋海波律师认为,当整个社会的新兴职业如雨后春笋般萌生时,应该说这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表征。但是新兴职业在顺应社会进步的同时,也伴生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有的已经触法,有的在打擦边球,有的遭遇法律空白。对新兴职业,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关注,不能等问题成了堆再做处理。当然,也要区别对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的,如职业代骂等,要依法取缔和制裁,并逐步填补法律上的空白;社会有需要并且不违反公共利益和道德的,如电子代理商等,则应给予扶持引导并逐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