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召开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主席陆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区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在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问题上要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面展开、扎实推进。
陆兵指出,农村信用社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金融问题,而是事关农业、农村、农民和国民经济全局的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和经营活力,逐步解决城乡金融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完善管理体制,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三农”的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其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群众的纽带作用,促进我区县域经济的发展。
陆兵要求,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抓好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要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现行体制进行改革,落实省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责任,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
二要抓好增资扩股工作。为了确保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一项就是通过发行中央专项票据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执行这一政策,我区可获得国家几十亿元的资金扶持。
三要采取强有力措施降低不良贷款。我区选择中央银行专项票据置换资金扶持政策的农村信用社,必须在2007年底前达到专项票据兑付条件的目标。为此,自治区政府决定出台相关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
陆兵强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是由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地方政府,农村基层组织、人民银行系统、银监局系统、农村信用社系统共同参与的范围大、涉及面广、任务重的一次重大改革。这项改革的成败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协同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改革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人民银行系统、银监局系统、农村信用社系统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广西台记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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