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人大和政协两会今天起在北京相继召开。人大作为宪法上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政协作为独具特色的参政协商平台,它们为国家的重大决策赋予合法性。尽管两会的召开已是政治生活中的惯例,但是有很多理由使我们在常规的祝贺与一般的会议报道之外,对两会给予持续的关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建设和谐社会这样的执政新思路下,人大与政协的制度建设与改革将有更大的迫切性,也将有更大的空间,理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高的期望。
“和谐社会”应该这样来理解,尊重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情感与尊严。从人格与权利的意义上说,这个概念排除我们过去习惯的各种身份标签,例如我们与敌人,改革者与保守者,高素质与低素质等等。进一步说,它要求社会生活中不同利益的各方,各自明白和理解对方的要求,并在利益关系中达成共识,构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这样的理解,使我们能够从人大与政协这两个平台上,构想更大的运作空间。
首先,人大与政协应当在表达民意和重建社会共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国际上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全球水平上与一国之内的两级分化现象。两级分化,分配不公,畸贫畸富,分裂冲突,都是“不和谐”社会的标志。已有许多研究指出,不公正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安排,使利益冲突的各方不明白或不愿意明白其他人的利益正当性以及利益损失,都倾向于持自私而极端的政策立场。一旦陷入这种情景,我们就会看到政策的大幅度摇摆,不可预测,或者长期陷于争端而无法决策,或者长期动用高压手段压制不满。不稳定的政策环境,导致各种契约关系的反复破坏,市场行为者对产权安全性的疑虑增加,只愿意投资于随时能够撤走的领域,于是导致经济风险加大,增长率下降。
因为不公正而导致的社会不和谐,需要多种手段的综合治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在各种重大问题上,重建社会共识。这种共识不能建立在社会沉默的基础上,真正的共识从来都是通过公民辩论而形成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推动人民代表大会承担起公共论坛的功能。相应的,使政协成为专业人士和专业团体的论坛。这样的论坛是利益表达、利益博弈和利益交换的公共平台,从这里产生理解、共识和规则。这种辩论与交流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真实的信息。也只有使各种利益都得到表达,才能促成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
换句话说,在和谐社会的主题下,很有必要强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自下而上地形成坚实的民意基础。这样一来,人大代表的选举过程应当提高民主性,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应该是在竞争中最有能力做相关利益表达的那些人。相应的,各级人大最终应该朝向常设化的工作机构发展,唯有这样,才有可能随时成为社会利益的表达平台。同样的道理当然也适用于政协。
其次,之所以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强调人大与政协的制度建设以及功能发挥,是因为在现行体制下,政府行政部门承担了过量的职责。其结果可以导致政府功能紊乱和不堪重负。举例来说,煤矿的安全生产屡屡发生重大事故,牵动政府高层关注乃至机构重组。可不可以设想,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这类问题上发挥更大的功能呢?政府关注民工欠薪问题,但是政府自己有时也是导致欠薪的源头之一。为了理顺整个治理的逻辑,是不是应该由人大、政协在这些问题上发挥更大的功能呢?中国需要更大力度的发展,因此政府的管理应当很有效率。但是,转型社会产生的大量社会矛盾,需要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耐心,在充分表达的基础上,寻求公平解决问题的智慧。这两个功能是不能同时由一个机构来承担的。合理的制度构建是,人大是综合民意的决策立法机关,政协是一个咨询机构,政府是在行政执行层面上的精干高效的行动机构。
有关的制度建设,肯定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努力。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是这些制度建设的基础。每一个负责任的公民,都贡献一份持久的关注和努力,可以汇聚成为更大的改革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