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澳门电】澳门初级法院1日审结一宗由澳门廉政公署调查的公务员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证明案,案中三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首被告JoseFilipeNunesDourado,原任职于港务局,因使用虚假医生证明书(俗称“病假条”)被判九十天罚金,共四千五百澳门元,如不缴付则处六十天徒刑;第二被告AmericoMartinsdeJesus,为首被告同事,因伪造证明被判一百天罚金,共五千澳门元,如不缴付则处六十六天徒刑。两人均须支付有关庭费。第三被告JoaoJoseArrobasCardosodasNeves,案发时为山顶医院骨科主任医生,缺席审判,但伪造证明罪名成立,被判七个月徒刑,缓刑十八个月。
案发于一九九九年四月,首被告利用第二被告(同事)与第三被告(医生)的儿子相熟,经第二被告要求该医生发出一份医生证明书,但事实上首被告当天并没有患病,有关医生也没有为其看过病,首被告只是利用有关证明书在取得病假的当天私下前往香港。澳门廉政公署经调查取证后,于二○○○年十一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
案件于二月下旬审讯,首被告及第二被告均承认有关控罪,第三被告则缺席有关审判,经听取有关涉案人及证人等证词,法官于前天下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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