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报道受关注 “遗体捐献议案”将提上人代会
本报去年系列报道中西安市民李韫晶捐献遗体的愿望,北京一媒体关于该不该将遗体做成标本的报道,都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马平一的关注。记者昨日获悉,马平一正在酝酿“建议制定遗体捐献法”的议案,准备提交明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法律缺位
善良愿望无法实现
新闻背景:去年6月,本报报道了西安市民李韫晶女士希望登记捐献遗体,但由于国家和陕西缺少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她的愿望难以实现。该话题引发了社会的热论。2004年12月,华商网关于“您是否愿意参与遗体捐献”的一项调查显示,92%的读者赞赏志愿者订立遗体捐献协议;63%的读者表示愿意签署捐献协议;52%的读者认为目前遗体捐献法律不健全;81%的读者认为志愿者应享受一些优惠措施。
代表观点:人们决定死后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科学研究,是对人类医学事业的无私奉献,也是人们的善良愿望。在许多发达国家,遗体捐献已成为较普遍的社会风尚,也形成了较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但目前,由于我国仍没有形成统一的法规,也造成一些非法交易。
超六成人
不愿将遗体做标本
新闻背景:去年4月在北京、8月在南京,相继进行的“人体标本世界科普展”在民众中引起极大争议。《北京青年报》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赞成将遗体做成标本的分别为59.7%、55.6%、66.3%,不愿意将遗体做成标本的分别为60.4%、78.3%、71.1%。
代表观点:从伦理上讲,尸体也是有尊严的,它只能用于教学和科研,用于商业展览有悖公德。不管是捐赠尸体,还是无主尸体,如果其生前或是其亲属没有明确表明是可以用作公开展览,任何人使其公开展览都是不道德的。
当务之急
应尽快对遗体捐献立法
新闻背景:上海市已在国内率先出台了遗体捐赠的地方性法规。之后,山东、武汉、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了遗体捐赠条例。但这些条例只是强调捐献前的自愿程序,而遗体捐献后的诸多具体操作环节,包括接收站工作人员的培训、遗体保管、捐献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还存在许多缺陷和空白。目前,关于遗体捐献的国家法律在我国仍是空白。
代表观点:建议尽快对遗体捐献进行立法,使捐献者的愿望得以满足;同时,对捐赠遗体的后续行为加以规范,用法律保护捐献者的正当权利,使亡故者的人格权受到尊重。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遗体捐献立法,确保遗体捐献者的知情权,防范不正当利用遗体的行为是当务之急。本报特派北京记者 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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