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记者 唐晓烨 杨建林
记者第一次见到欣然(化名),觉得她是个很文静的女孩。除了给在场的每一个人斟茶倒水外,她几乎一言不发,满面愁容。
欣然的二姨杨女士告诉记者,小姑娘以前很活泼,特别喜欢和同龄人嬉笑玩乐。可自上次在阑尾手术中被医生切除掉输卵管后,她整个人都变了。每次一说起这事儿,她都会烦闷好几天。这次和记者见面后,不知又要多少天才能劝得她安心吃上一顿饭了。
杨女士说着,眼圈红了。等欣然离开后,她告诉记者,欣然现在还小,只知道难过,很多事情还不一定完全能理解。这件事情对她日后择偶、婚配肯定会有影响。她未来的幸福才是家里人最为担心的。
阑尾手术冒出“宫外孕”
欣然今年17岁,家住柳州市鹿寨县雒容镇。去年7月,她从镇第二中学初中毕业,学校还没有发毕业证,她便到县城玩耍几天,顺便在二姨工作的大酒店帮着做工。
7月15日上午,欣然突然感到下腹部一阵绞痛。当天下午,看到她疼痛没有丝毫减弱,甚至已没法下床走动,二姨杨女士立刻将她送到鹿寨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门诊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由于欣然一年前体检已发现患有阑尾炎,这次为了彻底根治,她和二姨商量决定,就在县医院做手术,将阑尾切除。随后,欣然转进住院部。医生诊断仍为阑尾炎。经医生协调,手术安排在第二天。
次日,欣然的母亲从村里赶到医院,女儿要手术,她实在放心不下。术前,医院又给欣然验了血。下午4时35分,她进入了手术室。可术后醒来,欣然却发现母亲和二姨的眼圈都红红的,神色也很奇怪,对她支支吾吾的,好像有话难于启齿。
后来,她才从二姨嘴里知道,自己的手术出“问题”了。原来,手术进行1个小时后,主刀的李医生突然走出手术室,对在外等待的家属说,病人除了阑尾炎外,还怀孕了,而且是宫外孕,必须将右侧输卵管切除。
术后,欣然的家属对此始终感到困惑不解,于是在7月16日术后当晚,叫医院给欣然作了尿样化验,结果呈阴性。家属认为,这表明她并未怀孕。几个月后,欣然及其家属就此向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提出司法鉴定请求。
今年3月1日,记者在采访中看到,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开具的《司法鉴定书》上写着:被鉴定人于2004年12月13日到柳州市工人医院妇产科进行阴道镜检查,“结论:完整处女膜。”根据鹿寨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手术记录等,“确认已切除右侧输卵管,为九级伤残”。
不过,在手术之后,医院却对“宫外孕”的说法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只说明医生手术时,从切口看到病人的输卵管发生了180度的扭曲,已造成坏死,颜色发黑,因此在征得病人家属同意后,进行了输卵管切除手术。
医院的态度让欣然一家难以接受,在与医院多次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杨女士决定将医院告上法庭,以维护欣然的合法权益。
输卵管蹊跷切除
对欣然及其家人而言,这次灾难性的手术过去已经半年多了,可直到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还是弄不明白:孩子进入手术室以前明明只是阑尾炎,可为什么从手术室出来后,却几乎要失去做母亲的权利?杨女士告诉记者,欣然家在农村,其母大字不识,因此为欣然讨公道的重任便落到了她身上。
关于手术前后的情况,杨女士是这样描述的:7月15日下午,欣然转到医院住院部后,跟医生说了有阑尾炎的病史。医生问了几个问题,用手在女孩腹部疼痛处按了几下,便说是阑尾炎。
7月16日手术前,欣然是自己走进手术室的,杨女士和欣然的妈妈在外焦急等候。手术进行1个多小时后,主刀的李医生突然从里边走出,对她们说欣然有“宫外孕”,需要切除输卵管,让她进手术室去查看。她看到欣然腰腹之间开了一个口,里边有一块“器官”,由于以前根本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她有些慌,便走出与姐姐商量。
这时,护士拿来手术同意书,让欣然的母亲签字。因她不会写字,李医生便在其手上写了“同意切除输卵管”,让她抄写。但她写了“同意切除”几个字后,就写不下去了。她觉得原来是阑尾炎,现突然冒出“宫外孕”,竟要切除输卵管,这个变化实在太意外了,她不敢轻易地就作出对女儿影响如此巨大的决定,便没有同意医院切除输卵管。可医生术后出来和家属说,病人主要的问题不是阑尾炎,而是“宫外孕”,因此把坏死的输卵管切除了。
杨女士说,手术后的尿检表明,侄女欣然并未怀孕。从整个住院过程看,医院似乎只是做了一些表面的“检查”。手术中,医生又擅作主张,把没有怀孕的病人说成怀孕,把没有问题的器官当作有问题,家属实在不理解医生作出的这个判定。欣然失去一边输卵管,这显然是医院的失误造成的。
杨女士说完,向记者出示了去年7月17日医院打印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清单的第26和29收费项目分别为“宫外孕手术”和“阑尾切割术”,这说明医院手术时,是确认病人为“宫外孕”。
对于这一段过程,医院的说法却截然不同。鹿寨县人民医院医务科长唐东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病人已经将纠纷诉讼至法院,医院已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他认为,病人及家属所反映的情况很多不属实。首先,医院最初将病人确诊为阑尾炎是有足够依据的,因为病人入院时,除下腹部剧痛外,还伴有牙疼、白细胞偏高等症状,这些都是阑尾炎的病征。另外,一个病人患病,并不就是说只有一种病因,很多病人因感冒发烧入院,却在住院时检查出心脏病或其它更为严重的病症。李医生将病人下腹部切开后,看到病人的输卵管发生了180度的扭曲,而输卵管扭曲主要是因为宫外孕,因此医生当时向病人家属解释说病人有宫外孕。
手术签字存在造假?
在医院与欣然一家的争执中,双方争执不下的另一个问题是,医院出示的那一纸《外科手术同意书》中,到底是谁在上面填下了“输卵管”3个字。
在这个问题上,杨女士认为,医院很可能存在造假行为,以推卸自己的责任。她说当时在医院里,姐姐十分犹豫,只表示同意切除阑尾。虽被医生诱导,但最后也没签下“输卵管”几个字。杨认为,既然不是欣然家属签的字,那么这签字就只能怀疑是医院造假。
她向记者提供了另一份由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对鹿寨县人民医院提供的《普通外科手术同意书》上的“同意切除病侧输卵管”一句话,“输卵管”3字与其它几个字究竟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鉴定报告认为:在要求鉴定的9个字中,前边6字痕迹突出,难于模仿,与杨某现在书写的笔迹相似,可以认定“输卵管”与前边几个字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在3月1日的采访当天,记者未能联系上鹿寨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的当事医生李上宇。而医院医务科长唐东德则坚持认为,虽然“同意切除病侧”与“输卵管”几个字看来有些区别,但确实都是病人家属自己写的。他说,因病人母亲不太识字,当时李上宇医生便在她手上写下这几个字,让其模仿。
物证保存有待鉴定
记者在采访中留意到,对病人入院检查、诊断,以及手术时的操作等许多细节,医患双方的描述都存在较大分歧。这些分歧包含了事件当中的许多因果关系,分别影响到整个事件的性质。
杨女士告诉记者,手术之后,医院对家属提出查看记录及病历等要求回复很慢。他们拿到医院入院记录、住院病案、患者护理记录的时间分别是2004年7月23日、7月29日和8月2日,离手术已相差一两个星期,医院“整理”这些资料是否需要这么长的时间,让人生疑。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法律常识,事后两天家属才提出让医院将切割下的输卵管进行封存,这期间证物没有得到妥善保护。
唐东德则表示,病人的输卵管在术后一直被医院妥善保存着,它是否扭转、发黑、坏死,用眼睛便可以看出来。目前医院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到时候,他愿意与病人和家属在证据面前对质,还事件一个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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