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直辖市消协(消委会)阐明了五点意见:
其一、电信卡是一种有价证券。它代表着购卡人与电信企业之间订立的一种电信服务合同。因此,有关电信卡纠纷应适用相关法律规定。
其二、电信卡是分次履行的预付费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经营者提供服务的义务终止,卡中如有剩余金额,则要承担返还义务;经营者随意侵吞卡内余额构成不当得利。
其三、电信卡上载明的条款是一种格式条款。作为格式条款的拟定者,电信企业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和消费者主动明示的情况下,经营者以格式条款推定他人“放弃号码和所封存的余额”,是逃避自己义务、加重对方责任的做法。
其四、电信卡打折的经营风险不得转嫁给消费者。电信卡打折销售是电信市场自身运行不规范、电信运营商相互不正当竞争的结果,其风险不能向消费者转嫁,更不能以此为由拒退余额。
其五、“电信卡余额不退”并非国际惯例。在电信卡问题上,有些国家的企业根本不设置有效期,有些则允许通过其它方式消费卡内余额,对此并未形成所谓“国际惯例”。??的???:轨道交通系统,将采取施工总承包的形式。在融资方面,这条轨道交通系统还将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多元化筹资”的总体思路进行,铁道部投入资本金二十六亿元人民币,天津市投入资本金二十六亿元,北京市以市内征地拆迁补偿费入股,组建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落实项目法人责任。铁道部负责组织建设,并帮助项目业主筹措其他权益性资金和债务性资金;北京市、天津市负责相关征地拆迁工作,并帮助项目业主完成开工前的土地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