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讯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回答了中外记者提出的问题。
姜恩柱在回答人大在立法工作方面的情况时说,2004年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取得很大的进展。共审议法律规范性文件草案33件,通过了23件。其中有3项立法活动意义特别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二是就香港特区基本法附件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并且就2007年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选举办法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了决定。三是启动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程序。在去年的立法工作当中,我们注意把法律的解释工作同制定新法律的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把修改法律放在同制定法律同样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了法律解释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注重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立法为民的立法指导思想。
十届全国人大在立法方面的工作目标就是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进展情况来说,应该说成绩显著,我们前面的任务还很艰巨。 从1979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的法律一共是203件,到去年年底,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法律和法律问题的决定37件,还有10件法律草案正在审议过程中,要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样的工作目标,还有20多件对基本形成法律体系具有支架作用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需要在今后三年当中来加以制定或者修改。
今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第三年,对于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是关键性的一年。我们要认真研究制定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已经有的法律。今年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一是制定紧急状态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公务员法等10多部法。修改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对完成本届人大的立法工作目标将会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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