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4日讯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回答了中外记者提出的问题。
姜恩柱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将于3也5日上午开幕,3月14日上午闭幕,会期共9天半。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预备会议中,通过了会议议程,选举了由173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选举王兆国为大会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还推选了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了会议日程和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盛华仁、王云龙、杨景宇、姜恩柱、蔺计划、汪洋、赵洪祝为大会副秘书长。规定3月10日中午12时为提出议案截止日期,并决定了本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姜恩柱介绍说,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议案;审议江泽民关于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补选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期间,还将举行若干场记者招待会,邀请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就国际形势和我国的外交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与宏观调控、财政税收工作以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等回答记者的提问。3月14日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与采访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姜恩柱指出,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依据宪法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例会,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对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共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是全国人大最重要的任务
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记者提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构建社会方面将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时,姜恩柱说,构建和谐和谐社会是我们国家根据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生活发展的新情况,以及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和新特点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的任务和职责。我们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姜恩柱说,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工作:一是要在十届全国人大任期之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促进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要紧密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和谐稳定。通过努力,认真落实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亲自履行宪法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反分裂国家法》绝不是“对台动武法” 更不是“战争动员令”
有记者问,如何评论《反分裂国家法》?姜恩柱回答说,《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将重申中国政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这部法律把我们国家过去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律化。充分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这部法律将把我们关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直接通商、通邮、通航,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关于两岸协商和谈判,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等政策主张,明确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同时这部法律将表明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这部法律绝不是所谓的“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有记者问,如何评论《反分裂国家法》?姜恩柱回答说,《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将重申中国政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这部法律把我们国家过去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律化。充分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这部法律将把我们关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直接通商、通邮、通航,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关于两岸协商和谈判,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等政策主张,明确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同时这部法律将表明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这部法律绝不是所谓的“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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