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前正处于筹资阶段。在开展这一工作的进程中,部分农民提出了一些疑问。就此,市卫生局局长刘刚对农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逐一解答。
农民:现在政府不收双提和农业税,是不是另立名目来收老百姓的钱哦?
刘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为提高全民身体健康,解决8亿农民看并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亲民利民政策;为此,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按人均10元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按人均不少于10元进行补助,农民自己交纳10元(其中3元纳入大病统筹,另外7元用存于家庭账户,用于个人支付门诊医疗费用),这些钱都将全部用于改善农民,解决看病问题。农村合作医疗绝不是巧立明目增加农民负担,它是在农民自愿的原则上开展的。
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是不是让老百姓参加医保?
刘刚: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有本质的区别;医保是企业行为,把没生并没受伤的人的钱用于扶持受伤的、生病的人,体现了社会的互助互爱,企业行为不排除赚钱的目的;而农村合作医疗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农村卫生现状作出的爱民、亲民政策,目的在于提高全民身体健康素质。
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我交十元钱,可十元钱的作用在哪儿?
刘刚:农民交的10元钱,是农民自己在享受;10元钱中,3元作为大病统筹,与国家补助的10元,盛市、县补助的10元一起作为医疗合作基金,当你生病住院时,按报销政策就可以享受报销;其它7元在家庭账户中,可以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如果你没有生病,没有用钱,家庭账户剩余资金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就相当于存7元钱。在自然年度未产生医疗费用的、参加了医疗合作制的农民还可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拥有自己的健康档案。
农民:我在家交了10元钱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可春节后就外出打工了,要是在外面生病住院,怎么享受农村合作医疗?
刘刚: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外务工期间,在外面生病住院,称为在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参照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报销办法,经射洪县医保局专门审查后确定补偿金额。
(本报记者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