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两会上,“和谐社会”毫无疑问是最受关注的词汇之一,在今天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姜恩柱说,全国人大将加强立法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李德:构建和谐社会是去年以来我国在改革开放方面提出的又一项崭新的任务,今天,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姜恩柱首次从国家立法的角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公开的说明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 姜恩柱:我们所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姜恩柱表示,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十届全国人大将努力在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同时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督促有关部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安定有序、和谐稳定。
据了解,“和谐社会”并非本次两会才提出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
2004年11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提到2005年经济工作主要任务时再次明确:“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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