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姜德明的话说的直截了当:《个人收入所得税800元的起征点25年不变,应该改改了》。姜德明举了自己的例子:1980年他一个月挣33块钱,现在他的月工资是1600,工资涨了50多倍,可是,个税起征点还是25年前的800块。个税起征点过低带来的后果是什么?看看这副漫画你就明白了,个人所得税对于高收入阶层来说,就是手里这一小袋儿,顶多每个月少打两次高尔夫,可对于这边几位工薪阶层兄弟来说,简直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根据姜代表掌握的数字,目前个人所得税税收65%左右都来自工薪阶层,而另一位人大代表程法光甚至说,由于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来源较多,税务部门难以掌握,在有些地方,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竟占当地个税总额的80%以上。昨天我们说过,在《人民日报》群众最关心的十大热点调查中,“关注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排在第一。所以,《华夏时报》的评论说,《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和谐社会的要求》。
那么,起征点怎么调,调多少?实际上,许多大城市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先行一步。看看这个图版,上海是1100,北京、南京、广州等是1200左右,珠海1400,深圳最高,是1700元。政协委员黄景钧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全国个人所得税统一提高到1500,并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的监控制度。当然,税收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科学分析,统筹考虑。要考虑社会公平,也要考虑激励机制,还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不同地区之间平衡等等许多问题。正像《工人日报》说的,《需兼顾多方平衡》。不管怎么说,现在个税起征点已列入人大审议了,这对广大工薪阶层可是一个好消息,确实是《值得期待》。
其实,缩小贫富差距的方法,也不只是个人所得税这么一条。厉无畏、萧灼基两位重量级经济学家就在《北京青年报》上开出了不同的药方。厉认为,应该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鼓励富人捐资建立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而萧提出,可以对购置豪华住宅等奢侈性高消费行为征收特别税,把这部分税收作为扶贫专项基金。你看题目挺有意思“厉无畏vs萧灼基”,但我看,两位虽然药方不同,出发点都是一个:通过政府的制度性安排,也就是动动“有形的手”,使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财富回馈到社会,资助更多的贫困群体。正所谓“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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