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黄珊 李朝涛 通讯员 刘志平) 敲熟人家门无人应,“大胆”入室做起梁上君子。不想主人归来,这贼持刀在一对一的对打中,还不忘从主人口袋里摸去仅有的5元钱。昨日,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贪心劫匪张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12月12日晚10时多,24岁的张某像往常一样,从梅县桃尧镇的住家到相邻的松源镇宝坑村闲荡。经过曾一起打过麻将的妇女何某家时,张某见大门未上锁,便大摇大摆走进去,叫了几声无人应答,张某起了贼心。他悄悄摸上二楼卧室,打开电灯,看清情况后,他狡猾地关掉灯,借着窗外的路灯翻箱倒柜,可惜一无所获。
张某大失所望,准备离开时,适逢何某回来,张某惊慌失措,见无处可走,便随手操了一把白色不锈钢菜刀返回二楼,不想又在上楼梯时发出声响。何某进屋听到后即上楼查看。当她进入卧室时,躲在门边的张某即用左手捂住何某的嘴,右手用菜刀朝何某的左耳、头部右额等处乱砍。何某奋力挣扎,二人一同倒在床上,菜刀跌落地上。张某趁机用左手从后面抱住何的腹部,右手则伸进其后裤袋,将何某身上仅有的5块钱摸了出来,随后狼狈逃走。出了何家,张某“老鼠不留隔夜粮”,立即用抢到的5元钱在路边摊吃了一份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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