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牌照拍卖制度应取消 构成政府履行职能缺位
曾庆洪还建议对过往市区的汽车收取“过路费” 引导用车者在非必要时勿将车开入市区
时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魏黎明 何雪峰) 机动车登记牌照是否可以拍卖?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本田执行副总经理曾庆洪提交建议,要求取消机动车牌照登记牌照拍卖制度(简称牌拍制度)。
现象 车牌拍卖18年饱受争议
曾庆洪表示,自1986年上海市车辆实行牌拍制度,车牌拍卖制度至今实行了18年之长,一直饱受争议,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令予以约束,该制度还是得到了执行。从制度实行的初衷来看,有一定的合理性,比如解决道路交通堵塞问题、收取费用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但是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更新,车牌拍卖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
弊端 构成政府履行职能缺位
曾庆洪认为,牌拍制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并且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规定及其精神相悖。同时,这一制度还实质侵害了广大消费的平等权,构成消费上隐性的歧视。而且,实行车牌拍卖制度,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构成政府履行职能的缺位。
据介绍,上海实行牌拍制度的初衷在于通过车牌总量调控的方法,缓解与日俱增的交通不畅的压力,但效果并不明显。据2002年《中国汽车工业年鉴》(上海市交通状况):……在一些城市主干道、城乡结合地区、高架道口等地区,特别是在行车高峰期间,行车条件仍然比较差,堵车情况严重。
建议 尽快取消现行车牌拍卖制度
曾庆洪建议尽快取消现行车牌拍卖制度。同时,作为对现有交通实施调控的替代方式,可以采取一定的过渡性措施。比如,在一些发达地区,对上牌收取一定的费用,按照整车价格的适当比例收取。同时,借鉴外国的经验,对过往市区的车辆收取一定的费用,且该项收费应当获得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通过此种措施引导用车者在非必要时不将车辆开入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