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 一瓶出厂价4元的药,在卫生系统招标中涨到25元,到了病人手里高达76元。目前这种药价虚高的情况不可不谓触目惊心。
对于药价虚高,全国政协委员高春芳在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揭开药价怎样翻着滚儿往上涨的‘秘密’”时是这样说的:
“部分药品的实际出厂价并不高,药厂获取利润属于正常,但由于物价部门的定价、核价机制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因素,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使药品在流通和销售渠道中存在巨大的利润空间。”
“另外,药品流通环节过多,流通费用增高,经营者为牟取暴利,往往以牺牲患者的利益为代价,在流通过程中大做文章,层层加价,以相当于成本数十倍的价格向医院售药,进而导致相当一部分药品的中标价和零售价居高不下”。
按高春芳委员的分析,药价触目惊心虚高的主要原因是物价部门定价过高,以及经营者以“相当于成本数十倍的价格向医院售药”。这是高春芳委员“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分析了大量的数据”后得出的结论。
但我认为,作为医院院长的高春芳,他的这种看法是很片面的,很值得商榷。
现在我国实行的是市场经济,除了某些商品国家定价外,其他大部分商品比如绝大多数药品的价格都放得很开,以便搞活市场,利于互相竞争。我想我国目前的价格体系大概如此。否则,就是回到我们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了。
但我觉得奇怪的是,某一商品如果国家定的指导价格过高,厂方以指导价格销售(这不违法),那么它应该是没有市场,卖不出去的(除非是独家垄断的产品),比如电视机的定价,厂家之间只要是不暗中搞价格联盟,那么互相竞争的结果将使电视机价格越卖越贱,如果谁以最高价(即政府指导定价)销售,他将卖不出去;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近年来我们明显感受到的商品价格竞争带来的实惠以及日见增多的反倾销案例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可是,为何药品偏偏不是这样、不遵循市场竞争下的这个铁的规律呢?在国家指导价下,药品竞争的结果是价格越来越高,达到几十倍、触目惊心的地步,而不是越来越低达到倾销的地步,这是为什么呢?!
我看问题的症结就是在这里!
按理,经营者以“相当于成本数十倍的价格向医院售药”,那么医院可以不买呀,去买便宜经营者的,或者迫使经营者把价格降低,或者干脆到厂里去买出厂价。明明知道出厂价只有4元,但你偏偏拿25元或者76元去买经营者(或许是个奸商)的,这不是有病是什么?如果医院只选择低价、合格质优者买,那么将迫使药品价格的降低和质量的提高,而不管政府指导价格几何。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