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文化报》供稿
本报讯 由于涉及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吉林省梅河口市小杨乡陈大桥村村委会主任于宝昌竟被法警用手铐铐住长达一个多月。
2005年1月29日,梅河口市小杨乡陈大桥村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梅河口市法院执行局对村委会主任于宝昌强制执行一起民事判决时,遭到该村数百名群众“暴力抗法”,两辆警车被铁链锁住,两名执法法警被打伤,法警被围困长达6小时。3月3日早5时许,梅河口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在小杨乡陈大桥村展开抓捕行动,将涉嫌暴力抗法的于宝昌的弟弟和侄子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然而昨日,记者来到梅河口市小杨乡陈大桥村采访,发现村主任于宝昌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其村里承担的化肥款,而被执行法警在家中戴上手铐长达一个多月。戴着手铐的于宝昌不能脱衣睡觉、不敢出门,行动受到极大限制。调查中,记者发现这起纠纷并不是简单的暴力抗法。
目击者:村主任被殴打
“当时村主任家门口停了三辆警车,几个人一边拽其上车,一边对其殴打,还揪着村主任的头往车门上撞,车门上全都是血,一看车牌子,其中两辆警车的牌照竟是同一个号,当时我们以为村里来了坏人,就上前阻止。”一名目睹1月29日事件的村民说。
一位60多岁的老大娘说,当天是村里的大集,人特别多,看到有人给村主任戴上了手铐,大家都急了,打村主任的人没穿警服,而且两辆警车的车牌照完全相同,村民们怀疑这些人的身份,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将警车团团围住,为防止这些人逃跑,村民们找来了铁链,将两个相同牌照的警车锁住。
“当时我们全村的人都来了,现在电视上都说文明执法,可这些人的态度和行为实在太吓人了。”一位妇女告诉记者,就在不久前,村主任就因为化肥款的事被恐吓过,所以当时村民以为来了坏人,为保护村主任才锁车的。
村主任:戴铐过了一个月
记者找到了于宝昌的家。一进屋,见他戴着手铐躺在炕上,两眼发直地望着天花板,妻子则坐在一边垂泪。见到记者,于宝昌抑制不住,号啕大哭起来。于妻拉着于宝昌的手,让记者看已被铐了一个多月的双腕,有的地方已经勒得发紫,已经一个多月无法脱衣洗澡的于宝昌身上散发着异样的气味。
于宝昌哭着说,事发后他因多处受伤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20多天,其间他一直戴着手铐。事情发生后,他曾经到乡政府找过,乡领导也都看到他戴着手铐,可却没有人提出给他摘下来,他也找过当地的派出所,对方说他们没有权利给他摘下来,要想摘下来只有找给他戴上手铐的人才行。
起因:村民赊欠化肥款
说起事件的起因,于宝昌说,2002年春,陈大桥村原村支书潘正双给村民赊化肥,当时于宝昌是村民代表,认为这是好事,就同意了。但一直到打官司,村民和村委会都没有看到这份赊欠化肥的合同,到了秋天,有些村民付了化肥款,有的给了一部分,还有的没给。
2003年1月,经村民投票选举,于宝昌当选为陈大桥村村委会主任,这时经销商因化肥款一案将潘正双和陈大桥村村委会告上法庭。接到法院传票后,于宝昌向小杨乡政府请示,乡党委领导说化肥的事纯属个人行为,不许村里承担化肥款,有事找乡政府解决。就这样,村主任于宝昌没有到法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陈大桥村委会败诉。
2004年12月10日,梅河口市法院执行局到陈大桥村找于宝昌在执行书上签字,于宝昌按照乡党委的意见,拒绝在执行书上签字。“如果我签字,这笔钱就要摊在全村村民的头上,这对村民是不公平的。”
有关部门:
已展开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梅河口市法院的有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讲,事情发生后,法院便因村民暴力抗法向市公安局报案,由于事后法院再也没有到陈大桥村去,也没有见到于宝昌本人,所以戴在于宝昌手上的手铐一直没有摘下来。
目前,梅河口市政法委已经就此事成立调查组,梅河口市法院也在被调查对象之列,该负责人称,如果法院执法人员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一定会严肃处理。